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永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0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日,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持股5%以上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傅文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8,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05%;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付文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0,5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7%;董事、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付水法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54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9%;持股5%以下股东、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付秀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0,97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3%;持股5%以上股东、总经理兼董事陈志山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7,617,8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6%;副总经理、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朱水宝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0,6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副总经理、董事徐伟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8,9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监事会主席王庆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8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8%;监事王清常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付水法先生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793,88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遵守任意连续90日内,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及遵守董监高每年度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付秀珍女士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793,88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并遵守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的承诺,即2020年9月22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转让股份总数不超过2,744,000股,以及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付文英女士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145,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84%。(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并遵守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的承诺,以及任意连续90日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陈志山先生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381,66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793,8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并遵守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5,587,7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并遵守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朱水宝先生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55,160股(含)公司股份,占其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
徐伟达先生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7,240股(含)公司股份,占其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25%。
王庆仁先生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793,88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遵守任意连续90日内,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及遵守董监高每年度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王清常先生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2,050股(含)公司股份,占其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79%。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傅文昌、付水法、付文英和付秀珍承诺:
自本人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自本人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的25%。如根据本人作出的其他公开承诺需延长股份锁定期的,上述期限相应顺延;若本人在公司上市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则本人将在减持公司股票时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公司股东王庆仁承诺:
对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所持的公司股票,在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自公司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票的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若本人在公司上市后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自本人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总数将不超过本人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80%。如根据本人作出的其他公开承诺需延长股份锁定期的,上述期限相应顺延;若本人在公司上市后持有5%以上股份,则本人将在减持公司股票时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公司股东陈志山承诺:
对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所持的公司股票,在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自公司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票的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若本人在公司上市后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自本人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总数将不超过本人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80%。如根据本人作出的其他公开承诺需延长股份锁定期的,上述期限相应顺延;若本人在公司上市后持有5%以上股份,则本人将在减持公司股票时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公司股东朱水宝承诺:
对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所持的公司股票,在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自公司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票的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拟减持股东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付水法先生、付文英女士、付秀珍女士、陈志山先生、王庆仁先生、朱水宝先生、徐伟达先生、王清常先生根据自身需求自主决定,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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