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公告编号:临2020-055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1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69,530,02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7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120,428,416.71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03,989,100.2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716,439,316.5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8年5月30日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0163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994,936,718.83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1,700,080,798.85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0年6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民生银行”)以及广发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下属子公司原有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原募集资金专户”)将在剩余资金全部转至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进行注销。
2020年8月6日,公司、公司子公司以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重新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临2020-047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次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已于近日将下属子公司原募集资金专户资金清算并划转至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8月28日完成了原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已办理完成。
本次注销的原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原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与该部分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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