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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下转C8版)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中岩大地”)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20]483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公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及中止发行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0.16元/股。

  2、本次发行价格30.16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2)17.2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中岩大地所属行业为土木工程建筑业(E48)。截至2020年8月28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7.74倍。

  由于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2019年摊薄后市盈率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土木工程建筑业(E48)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号)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网下申购前三周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连续发布《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告的日期分别为2020年9月2日、2020年9月9日和2020年9月16日,后续发行时间安排将会递延,提请投资者关注。

  3、原定于2020年9月2日举行的网上路演推迟至2020年9月23日,原定于2020年9月3日进行的网上、网下申购将推迟至2020年9月24日,并推迟刊登《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调整后的时间表如下:

  注:(1)T日为发行申购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3)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土木工程建筑业”,行业代码E48。截至2020年8月28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E48 “土木工程建筑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7.74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30.16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9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99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2、按本次发行价格30.16元/股、发行新股24,293,828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73,270.1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578.84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66,691.35万元,等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

  3、发行人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重点提示

  1、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4,293,828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275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简称为“中岩大地”,股票代码为“003001”,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中德证券负责组织,通过深交所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24,293,828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发行后总股本为97,175,312股。本次发行均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4,576,328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9,717,500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00%。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20年8月28日完成,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0.16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2)17.2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4、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T日(2020年9月24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①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于2020年9月24日(T日)9:30-15:00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本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

  ②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须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初步询价及有效报价情况”。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为其有效报价对应的拟申购数量。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其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③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提请投资者注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可以本着谨慎原则,在初步询价截止后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并要求投资者提供核查资料和证明材料。

  (2)网上申购

  ①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T日)9:15-11:30、13:00-15:00。

  ②2020年9月24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20年9月22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可通过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③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2020年9月22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A股和存托凭证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超过500股必须为500股的整数倍,且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9,500股。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

  ④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

  ⑤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⑥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认购缴款

  ①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0年9月28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②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9月28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③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④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20年9月24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一、(六)回拨机制”。

  6、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7、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六、中止发行情况”。

  8、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刊登于2020年8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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