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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93          证券简称:安必平         公告编号:2020-00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9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8月30日以电子邮件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喆锋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721.6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同意《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9月3日

  

  证券代码:688393          证券简称:安必平         公告编号:2020-001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上市情况,办理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相应条款、验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手续。鉴于董事会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此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相关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7月16日出具《关于同意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8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申请。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34万股,并于2020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总股本由7,000万股增加至9,334万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9,334万元。同时,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 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公司结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实际情况,拟对原《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下述修订: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相关手续。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日

  

  证券代码:688393          证券简称:安必平         公告编号:2020-002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必平”、“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721.6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89号),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30.56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1,327.0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332.49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3,994.5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14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5523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 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和置换情况

  (一)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0年9月2日,本公司预先使用自筹资金投资金额为10,049.22万元,拟置换8,296.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止2020年9月2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总额425.13万元。

  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296.5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25.13万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721.63万元。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四、 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9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721.6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事项,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经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721.6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721.6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0]5768号)。其认为:安必平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安必平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安必平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一)《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二)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0]5768号);

  (三)《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日

  

  证券代码:688393          证券简称:安必平         公告编号:2020-003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0年9月2日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必平”、“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89号),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30.56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1,327.0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332.49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3,994.5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14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5523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 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三、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资金来源及额度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

  (二)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本次公司现金管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 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地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 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9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循环滚动使用。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安必平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本次安必平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 上网公告附件

  (一)《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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