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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14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 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登了《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06)。因工作疏忽,上述公告中的序号12的议案名称“《关于投资建设新型轻量化发动机核心零部件制造制造项目的议案》”错误,更正为“《关于投资建设新型轻量化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的议案》”。

  三、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 2020年8月28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9月14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潍坊市高新区樱前街7879号华丰股份会议室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14日

  至2020年9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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