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14 900907 证券简称:*ST鹏起 *ST鹏起B 公告编号:临2020-09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8月19日,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鹏起”或“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公司监管二部发来的《关于对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245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20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90)。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准备《问询函》的回复工作。
由于有些事项涉及核查工作量相对较大,公司尚未核查结束,2020年8月26日公司仅对《问询函》中的问题7、问题11进行了回复,剩余的《问询函》问题1、问题2、问题3、问题4、问题5、问题6、问题8、问题9、问题10、问题12、问题13原计划延期至2020年9月2日前回复并披露,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7日披露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部分内容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91)。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大量核查工作尚在进行中,故公司无法在2020年9月2日前完成剩余问题的回复工作。
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与完整,公司已向上交所申请继续延期回复。公司将尽快完成对《问询函》的回复工作,预计于2019年9月9日前回复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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