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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证券代码:002367              公告编号:20207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50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公司分别于2019年12月3日、2019年12月4日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1968)、《股份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6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于2019年12月4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本次回购方案,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71)。

  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成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股份回购报告书》,公司自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2020年4月30日起,相应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高于8.50元/股调整为不高于8.10元/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止2020年8月31日,在本次回购方案中,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7,851,400股,约占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0.98%,最高成交价为8.0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96元/股,成交总额57,943,541.00元(不含交易费用),符合既定方案。

  2020年5月15日、2020年6月3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司用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股份为1,350,000股,均为本期回购的公司股份。

  2020年7月3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公司股票1,350,000股已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约占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0.17%。

  上期股份回购期限届满后共计回购股份5,239,231股,成交总额29,691,098.22元(不含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0)。

  截止2020年8月31日,上期股份回购与本次回购股份累计已达到13,090,631股,约占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1.64%,两次合并成交总额87,634,639.22元(不含交易费用)。扣除非交易过户股份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剩余回购股份11,740,631股,约占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1.47%。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方式等符合公司《回购报告书》的内容。

  (二)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12月4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54,813,783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3,703,445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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