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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接D3版)

  (上接D3版)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

  根据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陕煤集团2017年、2018年审计报告(希会审字(2018)1313号、希会审字(2019)0141号)和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陕煤集团2019年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0]5559号)显示,陕煤集团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陕煤集团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财务报告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主要科目的注释

  1、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补充规定。

  2、会计年度: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3、核算办法: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资产以历史成本法为计价原则。

  4、记账本位币:人民币

  5、存货按照实际成本法核算。

  6、固定资产计价及折旧方法:按成本入账,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及按照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等情况外,均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

  7、长期投资核算方法:公司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进行调整;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在此基础上确定公司的损益。

  陕煤集团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财务报告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编制。陕煤集团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财务报告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主要科目的注释详见备查文件中的审计报告。

  第十一节其他重大事项

  公司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公司不存在以下情形:

  1、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2、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4、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经按照《格式准则15号》、《格式准则16号》的披露要求,对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其他应当披露重大事项,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照乾

  2020年9月2日

  第十二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陕煤集团的工商营业执照;

  (二)陕煤集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三)陕煤集团《关于解决建机集团所属子公司层级过多事项的批复》(陕煤司发〔2020〕421号);

  (四)建机集团与陕煤集团签署的《无偿划转协议》;

  (五)陕煤集团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的说明;

  (六)陕煤集团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6-1陕煤集团关于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6-2陕煤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七)陕煤集团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声明;

  (八)陕煤集团关于持股5%以上的上市公司以及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说明

  (九)陕煤集团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说明

  (十)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其他材料:

  10-1陕煤集团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10-2陕煤集团关于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

  10-3陕煤集团关于减少和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

  10-4陕煤集团关于对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未来12个月内股份增持及后续计划的说明

  10-5陕煤集团与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重大交易的说明

  10-6陕煤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重大交易的说明

  10-7 陕煤集团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声明

  10-8陕煤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声明

  二、备查地点

  上述文件于本报告书公告之日起备置于陕煤集团办公地址,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供查阅。

  公司名称: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高雪君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

  联系电话:029-82260713

  传真:029-82260786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照乾

  2020年9月2日

  附表: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照乾

  2020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984             证券简称:建设机械             公告编号:2020-106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全资子公司分配股息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庞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庞源租赁”)是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关于庞源租赁利润分配的股东决定,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9年12月31日,庞源租赁累计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12,879,252.99元,决定以现金方式向股东分配股息700,000,000.00元,可以分次支付。

  2020年6月1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收到全资子公司分配股息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0)公司收到庞源租赁第一笔股息款235,258,900.00元。2020年8月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收到全资子公司分配股息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4)公司收到庞源租赁第二笔股息款25,000,000.00元。2020年9月1日公司收到庞源租赁支付的第三笔股息款50,000,000.00元。上述所得分红将增加母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但不增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2020年度整体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日

  

  证券代码:600984            证券简称:建设机械           公告编号:2020-107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贺卫东先生、副总经理司小柱先生各持有公司股份1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34%。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贺卫东先生、司小柱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超过32,500?股(不超过持股数的25%),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4%,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公司副总经理贺卫东先生所持股份系2018年3月23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所得,公司副总经理司小柱先生所持股份系2018年5月9日至5月11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所得,贺卫东先生、司小柱先生自增持完成至今未进行过股份减持。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 公司将持续关注贺卫东先生、司小柱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在减持期间内,贺卫东先生、司小柱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自主选择如何实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等产生影响。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公司将督促贺卫东先生、司小柱先生严格遵守股东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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