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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20临059号

  债券代码:110803    债券简称:国泰定01

  债券代码:110804    债券简称:国泰定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9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董家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修订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修订的《投资决策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境外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修订的《境外投资决策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江西拓泓新材料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江西拓泓新材料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南昌分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期限不超过一年。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临060号)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三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20临060号

  债券代码:110803   债券简称:国泰定01

  债券代码:110804   债券简称:国泰定02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拓泓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泓新材”)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拓泓新材申请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截至本次担保前,公司已实际为拓泓新材提供担保余额为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黄埔军(占拓泓新材注册资本17.67%)、共青城盛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占拓泓新材注册资本2.82%)同意为相应担保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江西拓泓新材料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西拓泓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泓新材”)向工商银行宜春分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1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6月24日在上交所网站刊登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临043号)。由于目前融资环境及融资安排发生变化,基于谨慎且利于公司的原则,同时为保障废水资源化利用改造项目顺利实施,确保后续经营顺利运转,拓泓新材决定终止向工商银行宜春分行申请贷款,转为向招商银行南昌分行申请贷款,公司前次担保义务亦随之终止。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为拓泓新材向招商银行南昌分行申请2,00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有效期自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拓泓新材股东黄埔军、共青城盛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同意为上述担保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上述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拓泓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05月06日

  注册资本:5500.23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何骥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制品、稀有金属及其制品的制造和销售;相关原料的进口及公司产品的出口业务、相关产品及原料的贸易业务;再生资源回收储存与综合循环利用;新能源材料、超细粉体材料循环技术的研发、制造、销售;高新技术咨询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拓泓新材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拓泓新材57.92%股权,邹招明直接持有拓泓新材21.59%股权,黄埔军直接持有拓泓新材17.67%股权,共青城盛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直接持有拓泓新材2.82%股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以银行实际放款金额为准;

  担保期限:自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

  反担保情况:黄埔军、共青城盛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本次担保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其他具体担保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因融资环境及融资安排发生变化,出于有益于企业经营的考虑,在不增加授信规模的情况下,拓泓新材放弃向工商银行宜春分行申请贷款,转为向招商银行南昌分行申请贷款。公司为其向银行办理贷款提供担保,主要用于满足其废水资源化利用改造项目实施所需周转资金,亦未实质增加对外担保总金额;目前拓泓新材日常经营正常,公司能实时掌握拓泓新材营运情况和资信状况,且拓泓新材主要股东为上述担保向公司提供反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本次担保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拓泓新材提供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控股子公司拓泓新材由于融资环境及融资安排发生变化,决定终止向工商银行宜春分行申请贷款,转为向招商银行南昌分行申请贷款,是基于公司利益最大化所做出的决定,是谨慎且合理的。为继续按计划推进废水资源化利用改造项目,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担保属正常商业行为。公司已就对外担保制定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规范对外担保行为,并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本次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情况及偿债能力有充分的了解,其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本次担保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总额

  截至公告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6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2%。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亦不存在其他逾期或违规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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