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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11        证券简称:盟升电子        公告编号:2020-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9月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高新西区西芯大道5号5栋1号楼公司六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向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向静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总监陈英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3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2、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其中5%以下股东不包括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和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祝雪琪、吴林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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