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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全新好        公告编号:2020—06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在指定报刊、网站上披露了《关于收到<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通知书>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通知书》(2020)粤03民初3211号(以下简称“《通知书》”)。

  2020年8月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法务部递交的涉及前述案件的《民事起诉状》、《传票》、《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法院文件。经确认该案件为吴海萌之(2017)粤0304民初585号案件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的终审裁定后,更换主体为王沛雁另行起诉。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8日在指定报刊网站上披露的《关于诉讼案件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

  一、 案件进展及基本情况

  近日,董事会收到法务部递交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通知书》(2020)粤03民初3211号,以下简称“《通知书》”。前述王沛雁案件除2020年6月30日披露《关于收到<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通知书>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中查封冻结内容外,新增对零度大健康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及深圳市零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冻结。《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王沛雁与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根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粤03民初3211号民事裁定,查封、冻结、扣押下列财产(以人民币122,980,871元为限):

  

  二、 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前述查封冻结情况暂未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进展并积极应诉,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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