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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08          证券简称:江山欧派          公告编号:2020-06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9月3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于红卫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于红卫先生由于个人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一职,同时一并辞去其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中担任的职务,辞任后于红卫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于红卫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比例要求,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于红卫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后生效。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于红卫先生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职责。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提名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对于红卫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的发展所做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4日

  

  证券代码:603208        证券简称:江山欧派         公告编号:2020-059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工商银行江山支行

  申请授信等业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山花木匠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木匠公司”)、江山欧派装饰工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派装饰公司”)、江山欧派木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派木制品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欧派”、“公司”)本次为花木匠公司、欧派装饰公司、欧派木制品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山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江山支行”)申请授信等业务提供担保,其中为花木匠公司担保金额为最高余额人民币4,730万元,为欧派装饰公司担保金额为最高余额人民币3,300万元,为欧派木制品公司担保金额为最高余额人民币1,100万元。已实际为花木匠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为欧派装饰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为欧派木制品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0,000万元(均不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介绍

  2020年9月3日,公司与工商银行江山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为花木匠公司、欧派装饰公司和欧派木制品公司与工商银行江山支行在2020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3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贵金属(包括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品种,下同)租赁合同以及其他文件(以下简称“主合同”)所形成的主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其中为花木匠公司担保的主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4,730万元整,为欧派装饰公司担保的主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3,300万元整,为欧派木制品公司担保的主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1,100万元整。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花木匠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为欧派装饰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为欧派木制品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0,000万元。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向各银行等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并在此额度范围内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30,000万元的最高额担保,其中拟为花木匠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拟为欧派木制品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85,000万元,拟为欧派装饰工程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在担保总额度不变的前提下,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相互调剂。

  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山欧派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二、被担保人具体情况

  (一)花木匠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江山花木匠家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81MA29TQP31X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    所: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贺村镇长丰大道210号

  法定代表人:汪志明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7年10月18日

  营业期限:2017年10月18日至2047年10月17日

  经营范围:橱柜、衣柜、家具及其它木制品的生产、销售、安装、维修;钢木复合门、铝木复合门、防火门、防火窗、防火卷帘、金属门的生产、销售、安装;锁具、五金配件的销售、安装;金属制品、厨房及卫生间用品、纺织品、针织品、五金产品、灯具、家用电器及配件销售;普通货物运输;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建筑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花木匠公司为江山欧派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花木匠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欧派装饰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江山欧派装饰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81570573855R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    所:江山市清湖镇花园岗村花园岗自然村234-2号

  法定代表人:王忠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1年3月11日

  营业期限:2011年3月11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咨询服务;装饰材料的销售;木质门的加工、安装、销售。分支机构设在江山市贺村镇淤头村淤达山自然村8号,经营范围: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咨询服务;装饰材料的销售;木质门的加工、安装、销售。

  与公司关系:欧派装饰公司为江山欧派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欧派装饰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欧派木制品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江山欧派木制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81MA28F8DG5K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    所: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贺村镇长丰大道210-5号等

  法定代表人:陆建辉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6年11月22日

  营业期限:2016年11月22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实木复合烤漆墙柜生产、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分支机构设在江山市贺村镇淤头村淤达山自然村8号,经营范围:木质门的生产、安装、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欧派木制品公司为江山欧派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欧派木制品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花木匠公司、欧派装饰公司和欧派木制品公司与工商银行江山支行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所形成的主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所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山支行。

  (二)保证人: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务人:江山花木匠家居有限公司、江山欧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江山欧派木制品有限公司。

  (四)保证金额:

  公司为花木匠公司担保的主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4,730万元整,为欧派装饰公司担保的主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3,300万元整,为欧派木制品公司担保的主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1,100万元整。

  (五)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六)担保范围:根据本合同约定属于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的,公司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七)保证期间:

  1、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赁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赁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工商银行江山支行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

  2、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工商银行江山支行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两年。

  3、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工商银行江山支行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两年。

  4、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工商银行江山支行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两年。

  5、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上述担保事项均在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担保的金额为68,130万元人民币(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1.93%;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68,130万元人民币(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1.93%。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文本;

  4、被担保公司营业执照和最近又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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