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0-092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向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于2020年8月26日通过公司内部OA办公系统公示了《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8月26日至2020年9月4日,公示期限内,广大员工对本次拟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有任何异议的,可向公司反馈。
截至2020年9月4日,公司未接到任何对本次拟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件、拟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工资单以及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激励对象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凭证等材料。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结合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或子公司任职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3、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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