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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C23版)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下转C25版)

  (上接C23版)

  

  

  

  注1:此处薪酬情况为2019年度税前薪酬。王文荣、宋延延、刘松涛、纪文勇、陈伟均为公司机构投资者委派董事或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注2:此处持股比例为直接持股。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袁正直接持有公司31.11%股权。同时朱袁正分别与叶鹏、王成宏、戴锁庆、周洞濂、顾朋朋、吴国强、李宗清、王永刚、陆虹、肖东戈共计10名股东签订有关一致行动的协议,约定上述十位股东在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表决时,应主动与朱袁正保持一致,因此朱袁正可控制的股权比例为35.62%。除此之外,朱袁正未从事任何与公司相同、相似的业务,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要情况如下:

  朱袁正,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22010419640309****,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蓓蕾新村**。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简要财务报表

  1、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简要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3、简要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三)主要财务指标

  

  注:在计算该等指标时,为保证可比计算口径,公司股本数量均采用7,590万股。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类资产金额及占总资产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46,142.10万元、61,749.17万元和80,785.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4.53%、82.68%和85.82%,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存货等构成;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47%、17.32%和14.18%,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图所示: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所示: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如下:

  

  2、公司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在99%以上,其他业务收入占比极低,公司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均保持逐年增长。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向客户提供研究开发服务及出售废料。报告期内,公司提供研究开发服务的收入分别为39.50万元、44.19万元和28.66万元,金额很小。

  公司产品按照产品形式可分为芯片和功率器件两类,按照产品具体内容可分为沟槽型功率MOSFET、屏蔽栅功率MOSFET、超结功率MOSFET及其他。报告期内,公司具体产品的收入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产品中,沟槽型功率MOSFET和屏蔽栅功率MOSFET主要用于手机周边、平衡车等消费电子领域以及电动车控制器、电动车大功率充电器等电动车领域,超结功率MOSFET主要用于LED照明、HID灯等照明领域以及TV电源、服务器电源等消费电子领域,其他类型产品主要用于电动工具、工业电机等工业电子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以内销为主,外销为辅,且内销及外销收入占比基本稳定。其中,公司内销以华东和华南地区为主,外销以东亚地区为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直销收入占比分别为67.54%、58.07%和56.58%,经销收入占比分别为32.46%、41.93%和43.42%。报告期内,公司以直销为主。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情况如下表: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按主要产品类别划分的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2017年至2018年,公司综合毛利率呈平稳上升态势。2017年及2018年,公司综合毛利率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为:公司芯片毛利率持续快速上升以及功率器件销售占比和毛利率均有所提升,引致公司综合毛利率增长较大。2019年,公司芯片和功率器件毛利率均有所下降,引致公司综合毛利率有所下滑。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主要数据变动情况如下图所示:

  

  4、未来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因素分析

  (1)国家产业政策的扶持

  半导体产业是我国支柱产业之一,半导体分立器件行业是半导体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我国半导体分立器件相关产业,提升国内半导体分立器件研发生产能力是我国成为世界半导体制造强国的必由之路。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国制造2025》等多项政策为半导体分立器件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明确了发展方向。此外,《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等多项政策亦明确了电力电子功率器件的地位和范围,提出了要重点发展MOSFET和IGBT功率器件的要求。国家相关政策的出台有利于半导体分立器件行业市场规模的增长,并进一步促进了半导体分立器件行业健康、稳定和有序的发展。

  (2)所得税政策

  公司为经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税局和江苏省地税局联合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税率减按15%执行。根据目前的经营状况及发展趋势,公司具备维系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各项条件。

  (3)研发能力

  公司为国内领先的半导体功率器件设计企业之一,2016年至2019年连续四年名列“中国半导体功率器件十强企业”。公司是江苏省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联合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且为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会员、中国电源学会理事单位。公司亦为江苏半导体行业协会2017年度先进会员单位,已建立了江苏省功率器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东南大学-无锡新洁能功率器件技术联合研发中心。公司参与的“智能功率驱动芯片设计及制备的关键技术与应用”项目已获得2019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一等奖,并获得2020年度国家技术发明奖提名且已经通过初评。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专注于半导体功率器件行业,具备独立的MOSFET和IGBT芯片设计能力和自主的工艺技术平台。公司新产品开发能力强,产品导入市场速度快,已经掌握了屏蔽栅功率MOSFET、超结功率MOSFET、IGBT等特色工艺技术,并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体系。公司是国内率先量产全球先进技术的屏蔽栅功率MOSFET及超结功率MOSFET的公司之一,是国内最早同时拥有沟槽型功率MOSFET、超结功率MOSFET、屏蔽栅功率MOSFET及IGBT四大产品平台的本土企业之一。截至2020年1月19日,公司已拥有97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35项。此外,公司参与在IEEE TDMR等国际知名期刊中发表论文13篇,其中SCI收录论文7篇。公司与科研院所在功率器件设计领域开展长期合作,针对重点项目成立了技术攻关小组,以全力推进高端功率MOSFET和IGBT芯片及模块的研发与产业化,并且持续布局SiC/GaN宽禁带半导体功率器件的前沿领域,紧跟最先进的技术梯队,提升公司核心产品竞争力。

  (4)公司股票发行上市的影响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进一步增大公司的资产规模,优化产品结构,强化规模效应,降低生产成本;有助于改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管理水平,提高公司知名度和影响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水平,从而全面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五)股利分配政策

  1、股利分配一般政策

  公司股票全部为普通股,每股享有同等权益,实行同股同利的分配政策,按各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派发股利。

  2、报告期股利分配情况

  2015年4月21日,新洁能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2014年度末总股本1,00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股票红利7.2股,共计720.00万股。

  2018年5月14日,新洁能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2,530.00万股总股本为基数,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转增20股。

  2018年9月12日,新洁能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4元(含税)。

  3、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根据公司2018年11月19日通过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为兼顾新老股东利益,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由本公司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

  4、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发行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将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优先于其他分红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三)现金分红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一般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该年度实现盈利且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为正,现金分红后公司现金流仍然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下转C2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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