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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C83版)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注:股份支付费用系根据会计准则对授予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高管或者核心员工等人员股权计提的相关费用,因上述事项具有偶发性,故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示。

  报告期内,公司的收益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非经营性损益主要为股份支付、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和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股份支付对2017年净利润的影响比较大,2018年和2019年非经常性损益不超过公司净利润的15%。

  (三)主要财务指标、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1、主要财务指标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3.84%、71.22%、71.52%。2017年末流动资产中货币资金余额27,805.00万元,占比较高;2018年末由于支付应付股利,使得货币资金减少,导致流动资产减少,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下降;2019年末,流动资产占比与2018年末基本相当。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6.16%、28.78%、28.48%。2018年末非流动资产比2017年末增加8,439.84万元,主要是在建工程增加7,844.70万元,导致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比2017年末增长12.62%。2019年末,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与2018年末基本相当,金额仅增加675.55万元。

  (2)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及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年末负债总额33,936.40万元比2017年末50,566.63万元减少16,630.23万元,主要是公司支付了股利17,233.28万元。2019年末负债总额26,666.85万元比2018年末33,936.40万元减少7,269.55万元,主要是2019年末应付账款比年初有所降低,且公司支付了工程款、设备款,使得期末其他应付款比年初减少。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偿债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1.34、1.60、2.13,速动比率分别为1.13、1.27、1.71,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维持在较高水平,且相对比较稳定,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64.59%、46.31%、34.89%,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4.17%、39.00%、28.91%。公司的财务杠杆较低,经营比较稳健。2017年资产负债率高于其他期间,主要为母公司应付韩国GS公司的应付股利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的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9,459.18万元、17,381.26万元、13,783.77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100.28、515.41、727.28。公司的净利润及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保持良好的状态,为公司的偿债能力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合计数为48,585.86万元,高于净利润合计数29,500.18万元,净利润转化成现金流的效率较高,应收账款回款速度较快,公司的偿债能力较强,不存在偿债风险。

  (4)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指标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5.38、5.80、5.66,应收账款管理能力较强,发生坏账的风险较低。公司客户主要为大型跨国公司,销售回款比较稳定,均能够按双方约定的信用期执行。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1.72、11.89、8.87。公司主要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定制化生产,加之对存货、生产进行精细化管理,存货积压较少,周转率较高。

  2、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公司营业收入由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构成。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为突出,其他业务收入占比较低,主要为废料收入。公司按产品类型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的背光显示模组销售收入分别为111,826.18万元、121,292.19万元、96,259.48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6.23%、78.44%、78.77%;液晶显示模组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3,778.17万元、12,068.30万元、8,417.7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39%、7.80%、6.89%;触摸屏的销售收入分别为4,191.79万元、5,261.77万元、1,488.9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86%、3.40%、1.22%。为充分利用现有产能及技术优势、不断完善公司产品链条,发行人于2015年开始着手基于IML技术的新型汽车装饰板产品的开发,并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于2019年下半年实现量产。发行人已获得天马微电子、合正汽车电子、延锋伟世通电子等关于汽车触控装饰板的订单,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2,585.2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2.12%。公司致力于背光显示模组、液晶显示模组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市场为导向,凭借技术实力、快速响应能力、优良的产品质量赢得了客户的信赖,主要产品背光显示模组报告期内收入占比逐年增长。橡胶件及五金件的销售相对比较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结构相对稳定,主营业务突出,生产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

  (2)实现利润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33,362.91万元、29,695.59万元、27,447.26万元。2018年主营业务毛利比2017年减少3,667.32万元,主要系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所致;2019年主营业务毛利比2018年减少2,248.33万元,主要系主营业务收入下降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2.74%、19.21%、22.46%。2018年主营业务毛利率比2017年减少3.53个百分点,主要系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下降及产品结构变化导致产品销售价格的下降以及劳动力成本的上升;2019年主营业务毛利率比2018年上升3.25个百分点,主要是美元兑人民币汇率的提高、产品结构的变化和生产效率的提高,相应的产品毛利率有所提升。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收到的税费返还等。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49,704.16万元、156,327.52万元、135,155.40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1.51%、100.37%、109.86%。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相匹配,公司的资金回笼较快,均能够在信用期内及时收回,客户的信用度较高。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包括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和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等。报告期内,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分别为97,917.87万元、105,820.04万元、82,272.69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86.39%、84.70%、86.81%。公司能够按照与供应商的约定,在信用期限内及时支付采购款,在供应商中享有良好的信誉。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670.60万元、-10,036.05万元、-7,136.19万元。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是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大,公司处在发展期,为了适应市场需求,加大了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的投资。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055.91万元、-17,905.82万元、-916.69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吸收投资收到的款项、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以及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分配股利、利润及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及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公司股利分配情况

  1、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政策和实际分配情况

  (1)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①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②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③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④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⑤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⑥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⑦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积极推行现金分配的方式。

  ⑧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1、同股同权;2、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股利。

  (2)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2017年7月25日,伟时有限作出股东决定,以公司2016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为基础,向股东派发现金股利22,686.53万元。

  2017年10月16日,伟时有限作出股东决定,以公司2017年7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为基础,向股东派发现金股利4,499.00万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均执行完毕。除前述情况外,发行人报告期内无其他股利分配情形。

  2、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及分配情况

  根据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公司首发上市完成后,发行上市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全部由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3、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之“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二、滚存利润分配及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六)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共拥有1家一级全资子公司日本伟时,2家二级全资子公司东莞伟时、伟时亚洲,无参股公司及分公司。

  1、日本伟时

  日本伟时基本情况如下:

  

  最近一年,日本伟时(未合并东莞伟时和伟时亚洲)经德勤会计师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东莞伟时

  东莞伟时基本情况如下:

  

  最近一年,东莞伟时经德勤会计师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3、伟时亚洲

  伟时亚洲基本情况如下:

  

  最近一年,伟时亚洲经德勤会计师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如未发生重大不可预测的市场变化,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依次按以上排列顺序进行投资,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口通过公司自筹解决。

  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投向中的全部或部分项目在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必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先期进行投入,待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可选择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一)背光源扩建及装饰板新建项目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母公司伟时电子,该项目的主要目标是扩大公司现有背光源产品产能以及新增装饰板产品产能,满足市场需求。项目建成后,预计新增背光显示模组产能2,400万片/年、新型装饰板产能480万片/年。本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项目计划投资83,478.92万元,其中建设投资73,686.2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9,792.68万元。

  (二)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母公司伟时电子,该项目的主要目标是进行生产线自动化技术改造,提高生产线自动化程度,实现产品接送料、抓取剪切、贴片组装等工序的“以机代人”,从而有效缓解公司面临的招工难、人力成本上升的问题。本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本项目总投资11,181.7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1,181.76万元。

  (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母公司伟时电子,拟在公司现有产品、技术、人员积累的基础上,以高端车载背光源、液晶显示模组、新型装饰板等汽车显示、装饰器件的新产品研发和生产工艺提升、改进作为主要研发方向,以进一步提升公司技术研发实力,拓展公司产品线,提升公司竞争力,为公司后续发展奠定良好的技术和工艺基础。本项目拟投资6,180.98万元,其中购置进口设备及费用4,757.07万元,建设期拟定为2年。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展前景的分析

  (一)背光显示模组产品市场前景分析

  公司募投项目“背光源扩建及装饰板新建项目”主要产品之一为背光源产品,该产品下游客户主要为液晶显示器厂商,产品最终主要用于车载领域,并涵盖手机、平板电脑、工控显示仪、小型游戏机、数码相机、手表等领域。车载液晶显示器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同时近年来,凭着优良的性能和有竞争力的价格,液晶显示产品在其他领域需求也不断扩张,有力地带动了背光显示模组的需求。

  (二)汽车装饰面板市场前景分析

  公司募投项目“背光源扩建及装饰板新建项目”主要产品之一为新型汽车装饰板,该产品主要运用IML工艺制造,并可根据客户需求进一步贴合触摸屏等电子器件实现触控等功能。在车载领域IML产品应用领域已包括仪表板饰条、门饰条、烟灰盒盖板、空调面板等,目前在中控屏领域开始逐步推广应用。在电动化、智能化、共享化以及汽车消费升级的背景下,汽车座舱功能持续增加,预计产品升级速度将加快,座舱电子正在经历从传统汽车单一中控屏到大尺寸触摸中控屏和全液晶仪表集成的演进,预计未来中控屏将成为集成车载娱乐、导航、通讯等功能的大尺寸触摸中控系统。本次募投产品汽车装饰板系顺应车载中控屏发展趋势的新型触控面板,目前处于推广和快速发展阶段,未来市场空间较为庞大。

  综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处行业发展前景良好,市场需求强劲。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购买本公司股票前,敬请将下列风险因素相关资料连同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其他资料一并考虑。下列风险因素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分类排序的,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技术风险

  1、核心技术能否保持持续领先的风险

  背光显示模组行业生产工艺复杂,综合了光学设计、模切、五金冲压、精密模具制作、注塑成型、产品精密组装等多个工艺流程,每个环节的技术水平都会对背光显示模组产品的质量和性能产生直接影响,因此本行业的生产技术和工艺等需要经过大量的生产实践后才可掌握。背光显示模组的整体光学性能主要取决于导光板、各膜材的性能以及成品的精密组装能力,尤其是导光板的光学设计和工艺制作能力。公司通过自主研发等途径,在导光板制作方面拥有了多项核心技术,造就了公司技术方面的竞争优势,使得公司产品性能持续满足行业中高端客户需求。

  未来,若公司不能对技术开发与创新作出合理安排,则可能无法研发新的技术、无法开发新的产品来持续满足客户的需求,从而可能在行业技术更迭中,处于不利地位。同时若公司无法保持技术领先,在与同行业公司竞争中优势弱化,将使得公司面临竞争加剧的风险,盈利能力将受到一定威胁。

  2、技术失密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背光显示模组、液晶显示模组等产品技术含量高,在核心技术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优势是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之一。公司与核心技术人员签定了保密协议,加强核心技术保密工作;通过核心技术骨干持股、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完善用人机制等措施,不断增强企业凝聚力,吸引和稳定核心技术人员。但上述措施并不能完全保证技术不外泄或核心技术人员不流失,如果出现技术外泄或者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情况,将对公司的持续技术创新能力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3、终端应用产品更新换代较快带来的风险

  公司背光源产品的终端应用领域发展及更新换代速度较快,公司非常重视技术研发工作,不断跟踪行业技术前沿和发展趋势,建立了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的研发体系,形成并掌握了多项背光显示模组研究成果,但终端应用产品及其技术的快速更新换代以及客户需求的多样化仍可能对公司现有产品和应用技术构成一定的冲击,如市场上陆续出现的不用背光显示模组的OLED、QLED等技术。如果公司不能不断开发出新产品以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或由于研发效率低下等原因不能对客户需求做出快速响应,则公司可能面临产品不被客户接受、技术被市场淘汰乃至客户流失的风险。

  (二)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大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6,197.41万元、27,466.89万元、15,985.56万元,应收账款的规模较大,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33.46%、37.48%、20.92%。公司客户大多为业内知名企业、境内外上市公司,并与公司保持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资信状况良好,历史回款记录良好,因此公司应收账款产生坏账的风险较低。但随着销售收入的不断增长、客户结构的变化,公司未来各期末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可能持续上升,导致运营资金占用规模增大,从而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营运资金压力和经营风险。

  2、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0,376.03万元、10,643.39万元、10,724.8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3.25%、14.52%、14.03%。公司采取“以销定产”及“以产定购”的方式组织生产和采购,出现存货跌价的风险较小;但公司也会根据客户订单或需求计划提前购买原材料、组织生产和少量备货,因此,不排除部分下游客户存在因其自身生产计划的原因调整采购需求的情形,从而暂缓或取消生产订单,导致公司部分产品无法正常销售,进而造成存货减值的风险。

  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大幅增长,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项目建设和实施周期,在短期内难以完全产生效益,公司利润增长在短期内不会与总股本和净资产增长保持同步,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可能出现下降,本次发行存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和东莞伟时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按国家有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需要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部门提出重新认定申请,若未通过重新认定,将失去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按现行税率预计企业所得税税率将调整为25%。如果未来国家或地方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到期后未被持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则公司及子公司东莞伟时可能面临企业所得税率提高的情形,从而给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四)出口退税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出口产品执行国家出口产品增值税“免、抵、退”税收政策。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出口退税率基本保持稳定,但如果未来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并导致出口退税率大幅变动,将对公司所处行业出口规模造成较大影响,并影响公司出口收入及盈利水平,公司存在出口退税政策变化而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

  (五)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渡边庸一直接控制发行人78.04%的股份,本次发行后,渡边庸一仍将控制发行人58.53%的股份,仍保持对公司的控制权。虽然本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但渡边庸一仍可能通过行使股东投票权或者其他方式对公司的人事、生产、经营决策等事项实施不当控制,从而对公司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六)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公司产品的最终客户主要为汽车、消费电子等行业的国际知名大型企业,客户对相关产品的质量有着严格的要求,若公司产品质量不能持续达到客户的要求,将可能导致公司增加经营成本、需向客户赔款甚至不能继续为该客户供货,从而对公司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七)募投资金投向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背光源扩建及装饰板新建项目”、“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经过公司充分的分析和论证,旨在扩大公司产能,优化产品结构,增强研发实力,提升盈利水平。项目建成实施后,公司的技术优势和核心竞争力将进一步加强,市场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对公司的长远发展产生积极影响。但是,如果未来下游行业市场需求或行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不及预期,将可能导致项目实际效益低于预期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2、募投项目折旧及摊销费用增加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84,023.53万元,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投资总额为1,088.70万元,以公司现行固定资产折旧和摊销政策,项目建成后固定资产年折旧额为7,634.80万元,无形资产年摊销额为195.98万元,年新增“折旧+摊销”总计约为7,830.77万元。如届时募投项目投资效益未达预期,公司存在因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增加导致净利润出现下滑的风险。

  3、规模扩张引发的管理风险

  经过多年的稳步发展,公司已积累了一批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中高层业务骨干。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预计公司的资产、业务和人员规模将会大幅增加,新产品开发、市场开拓、内部管理的压力将明显加大,从而对公司管理层的综合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组织管理体系不能与公司日益扩大的经营规模相适应,将对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和将要履行的重大合同(指交易金额在500万元以上或者虽未明确合同金额但对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如下:

  1、销售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正在或将要履行的对其生产经营具有重要影响的框架性销售合同主要如下:

  (1)日本伟时与无锡夏普电子元器件有限公司签订了《采购基本合同》,该合同有效期为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到期前2个月双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则自动续订1年,续订期间亦同;合同双方对交货、收货及检查、质量保证、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内容进行了约定,销售货物的名称、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单价等必要的事项则通过订单进行约定。

  (2)伟时有限与晶端显示精密电子(苏州)有限公司签订了《采购基本合同》,该合同有效期为2015年4月15日至2016年3月31日,到期前3个月双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则自动续订1年,续订期间亦同;合同双方对交货、检验、支付、知识产权等内容进行了约定,销售货物的名称、单价、数量、价款金额、交货期、交货地点等则通过订单进行约定。

  (3)东莞伟时与Nanox Philippines Inc.(NANOX菲律宾公司)签订了《采购基本合同》,该合同有效期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到期前3个月双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则自动续订1年,续订期间亦同;合同双方对采购价格、质量保证、交付与包装、支付、知识产权、合同终止、争议解决等内容进行了约定,销售货物的名称、单价、数量、交货期等则通过订单进行约定。

  (4)伟时有限与业成光电(无锡)有限公司签订了《采购合约》,该合同有效期为2017年5月17日至2018年5月16日,到期前60日双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则自动续订1年,续订期间亦同;合同双方对交货、价格及付款、货品检验及瑕疵担保责任、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等内容进行了约定。

  (5)伟时有限与Kyocera Display(Thailand)Co.,Ltd.(京瓷显示器(泰国)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签订了《采购基本合同》,合同双方对价款及支付、包装、运输、质量保证、知识产权、合同终止、争议解决等内容进行了约定。

  (6)伟时有限与厦门松下电子信息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20日签订了《基本交易合同书》,于2011年7月19日签订了《基本交易合同书之补充合同》,该合同有效期1年,合同到期后自动续展1年,除非任何一方于合同到期前1个月提出书面变更、解约,续订期间亦同;合同双方对交货、质量、付款等内容进行了约定,销售货物的名称、型号、数量、交货条件以及货款金额、单价、付款日期、付款方式等内容,双方通过订单进行约定。

  (7)东莞伟时与依摩泰香港有限公司签订了《基本交易合同》,合同有效期为2017年7月31日至2018年7月30日,到期前3个月双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则自动续订1年,续订期间亦同;合同双方对合同双方对交货、检验、支付、知识产权等内容进行了约定,销售货物的名称、单价、数量、价款金额、交货期、交货地点等则通过订单进行约定。

  (8)东莞伟时与依摩泰国际贸易(深圳)有限公司签订了《基本交易合同》,合同有效期为2017年7月31日至2018年7月30日,到期前3个月双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则自动续订1年,续订期间亦同;合同双方对合同双方对交货、检验、支付、知识产权等内容进行了约定,销售货物的名称、单价、数量、价款金额、交货期、交货地点等则通过订单进行约定。

  (9)东莞伟时与佳能香港技研有限公司(CANON ENGINEERING HONG KONG CO.,LIMITED)签订了《基本交易合同》,合同有效期为2017年10月26日至2018年10月25日,到期前2个月双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则自动续订1年,续订期间亦同;合同双方对交付、检查、支付、质量保证、知识产权等内容进行了约定,销售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交付日、交付地、价格、支付条款、运输方式等则通过订单进行约定。

  (10)东莞伟时与佳能(苏州)有限公司签订了《基本交易合同》,合同有效期为2018年11月6日至2019年11月5日,到期前2个月双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则自动续订1年,续订期间亦同;合同双方对交付、检查、支付、质量保证、知识产权、纠纷解决等内容进行了约定,销售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交付日、交付地、货款、支付方法、发货方法等则通过订单进行约定。

  2、采购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正在或将要履行的对其生产经营具有重要影响的框架性采购合同主要如下:

  (1)发行人与SHARP HONG KONG LIMITED(夏普香港有限公司)签订了《产品采购备忘录》,有效期为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到期后自动延展1年,除非任何一方于备忘录期满前至少90日书面通知终止;双方对采购产品、商业模式、贸易条款、付款方式、信息保密、适用法律及管辖等内容进行了约定。

  (2)发行人与上海黑田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购买基本合同》,该合同有效期为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到期前6个月双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自动续期1年,续订期间亦同;合同双方对货物的送货、检验、验收、付款、质量保证、保证与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等内容进行了约定,采购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期、交货场所、检验、其他交货条件及货款金额、单价、付款日、付款条件等,双方通过订单进行约定。

  (3)发行人与PTT(S&D HONG KONG)CO., LTD.(进达科贸香港有限公司)签订了《交易基本合同》,该合同有效期为2018年7月5日至2019年7月4日,到期前3个月双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自动续期1年,续订期间亦同;合同双方对采购货物的交货及检查、损害赔偿、合同解除、运输管理等内容进行了约定,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价格、交货期、交货地点等,双方通过订单进行约定。

  (4)日本伟时与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购买基本合同》,该合同有效期为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到期前6个月双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则自动续订1年,续订期间亦同;合同双方对货物的送货、检验、验收、付款、质量保证、保证与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等内容进行了约定,采购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期、交货场所、检验、其他交货条件及货款金额、单价、付款日、付款条件等则通过订单进行约定。

  (5)发行人与Hitachi High-Technologies Corporation.(日立高新技术公司)签订了《交易基本合同》,该合同有效期为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到期前6个月双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自动续期1年,续订期间亦同;合同双方对货物的送货、检验、验收、付款、质量保证、保证与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等内容进行了约定;采购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期、交货场所、检验、其他交货条件及货款金额、单价、付款日、付款条件等,双方通过订单进行约定。

  3、授信、借款及担保合同

  (1)授信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正在或将要履行的金额超过500万元的重大授信合同如下:

  

  (2)借款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正在或将要履行的借款金额超过500万元的借款合同如下:

  

  注1:上表中序号1-2的合同均为委托贷款合同,委托人为发行人。

  注2:上表中日本伟时向山梨中央银行的借款利率为浮动的基准利率,合同签订时的基准利率为1.60%/年,当基准利率发生变动时,借款利率的调整幅度与基准利率一致。

  注3:日本伟时向三井住友银行的借款利率中的标准利率,是指在各利率适用期间开始日的2个工作日前,三井住友银行在短期金融市场等的利率适用期间内可采购的利率。

  (3)担保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正在或将要履行的金额超过500万元的担保合同如下:

  

  4、承销协议及保荐协议

  2019年5月23日,公司与民生证券签订了《保荐协议》、《主承销协议》,约定聘请民生证券担任其本次股票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担任保荐机构的期限自本公司向中国证监会出具推荐文件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止。同时,《承销协议》约定公司依据协议支付民生证券相应的承销费用。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对发行人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及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及仲裁事项。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均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的情况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及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

  三、备查文件查阅地点、电话、联系人

  (一)发行人: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昆山开发区精密机械产业园云雀路299号

  电    话:0512-57152590

  传    真:0512-57157207

  联 系 人:陈兴才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68号B座2101、2104A室

  电    话:010-85127999

  传    真:010-85127940

  联 系 人:施卫东 廖陆凯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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