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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28        证券简称:沃尔德        公告编号:2020-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9月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八字路1136号,嘉兴沃尔德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继锋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董事陈继锋先生、唐文林先生、张宗超先生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田雨先生、独立董事强桂英女士、朱晓东先生、邹晓春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全体监事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

  3、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立军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李树辉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由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由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第1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不存在股东回避表决的事项。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振国、黄志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沃尔德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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