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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92      证券简称:盛和资源      公告编号:2020-07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18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0年8月29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14.04%股份的股东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在2020年9月7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因公司将于2020年9月18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为了给公司节约成本,减少人力、物力支出,股东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如下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关于购买公司和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和投资者利益,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同时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依法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雇员购买责任保险,本次拟购买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①投保人: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②被投保人:公司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雇员

  ③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④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数据为准)

  ⑤保险期间: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盛和资源经营管理层办理盛和资源及全体董监高责任险投保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之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0年8月29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9月18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仁南街298号(大鼎世纪广场一号楼)大鼎世纪大酒店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18日

  至2020年9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议案2、议案3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披露于2020年8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海南文盛投资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8日

  ●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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