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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下转C42版)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竞业达”或“发行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3号])等有关法规,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20]483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平台”)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方式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公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发行中止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1.83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31.83元/股在2020年9月10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为2020年9月10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中的时间记录为准)由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不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0年9月14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2020年9月14日(T+2日)公告的《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9月14日(T+2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处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分类代码:I65)。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31.83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9年摊薄后市盈率为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2020年9月4日(T-4日)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69.75倍。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证券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新股2,650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按本次发行价格31.83元/股、发行新股2,650万股计算的募集资金总额为84,349.50万元,扣除预计的发行费用7,555.65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6,793.85万元。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4、公司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7,695.8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4,916.0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4,674.00万元;上年同期金额分别为51,573.12万元、10,428.42万元、10,328.84万元;增长率分别为31.26%、43.03%、42.07%。公司利润规模增幅较快,未来若出现原材料价格大幅上升、市场竞争加剧、募投项目收益未达预期或公司不能持续保持技术及行业领先优势等情形,则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重要提示

  1、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6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535号文核准。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简称为“竞业达”,股票代码为“003005”,该简称和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国金证券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国金证券通过深交所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

  3、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650万股,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59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06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20年9月4日(T-4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综合考虑了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83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2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5、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84,349.50万元,扣除预计的发行费用7,555.65万元(不含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76,793.85万元,不超过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76,793.85万元。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等相关情况已于2020年9月1日(T-7日)在《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意向书全文可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查询。

  6、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20年9月10日(T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20年9月10日(T日)9:30-15:00。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网下投资者应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本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31.83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在参与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2020年9月14日(T+2日)缴纳认购款。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他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剔除不予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网上申购的时间为2020年9月10日(T日)9:15-11:30、13:00-15:00。

  2020年9月10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20年9月8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发行(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20年9月8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市值计算,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0,5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2020年9月8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上网下投资者认购缴款

  2020年9月14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0年9月14日(T+2日)公告的《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9月14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7、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20年9月10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20年9月10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详见本公告“二、(五)回拨机制”。

  8、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9、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六、中止发行情况。”

  10、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0年9月1日(T-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

  11、有关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及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 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依据

  (一)初步询价申报情况

  2020年9月4日(T-4日)为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日。截至2020年9月4日(T-4日)下午15:0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收到4,214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0,684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申报总量为1,911,480万股。全部报价明细表请见附件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4,214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0,684个配售对象是否递交核查材料、是否存在禁止性配售情形进行了核查,并对网下投资者涉及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133个配售对象未按照《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的要求递交核查材料或者属于禁止性配售对象,为不符合要求的报价,予以剔除,名单详见附件中备注为“无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全部配售对象涉及的私募投资基金、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一专户理财产品、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多专户理财产品、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完成登记和备案程序。

  其余4,159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0,551个配售对象拟申购总量为1,887,700万股,报价区间为6.61元-180元。全部报价明细表请见附件一。

  4,159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0,551个配售对象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一步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剔除不予配售。

  (二)剔除最高报价部分有关情况

  投资者初步确定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排序:

  A、按照申报价格由高至低排序;

  B、申报价格相同的,按照申购数量由少至多排序;

  C、申报价格及申报数量均相同的,按照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的时间由后到先排列;

  D、申报价格、申报数量和申报时间均相同的,按照配售对象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中的编码降序排列。

  排序后,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低于10%。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报价高于31.83元/股的申报予以剔除,最终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9个配售对象的报价被剔除,对应剔除的申报量为1,20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申报总量的0.0628%,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三)有效报价投资者和发行价格确定过程

  1、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综合考虑了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83元/股。

  2、有效报价投资者确定过程

  申购价格不低于确定的发行价格且未被剔除,且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规定的有效报价确定方式的网下投资者为有效报价投资者,共计4,145家,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共计10,534个,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1,885,060万股,为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1,185.57倍。成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均可参与申购。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名称、申购价格及拟申购数量请见“全部报价明细表”(含无效报价情况和有效报价投资者名单)。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四)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处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分类代码:I65)。截至2020年9月4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69.75倍。本次发行价格31.83元/股对应的2019年扣非前后孰低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99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价格31.83元/股对应发行人2019年扣非前后孰低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99倍,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市盈率。

  二、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650万股,全部为新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59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06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

  (三)发行价格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1.83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2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四)预计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84,349.50万元,扣除预计的发行费用7,555.65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6,793.85万元。本次募集资金不足的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详细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已于2020年9月1日(T-7日)在招股意向书中予以了披露。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20年9月10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20年9月10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网下发行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应当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

  2、网上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认购,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照既定的配售原则进行配售;仍然认购不足的,则中止发行。

  3、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并将中止发行。

  4、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未超过50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20年9月11日(T+1日)在《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下转C4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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