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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0-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9月2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新甘泉西路6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29日

  至2020年9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0年9月1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2)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3) 公司将在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登载《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00、议案2.0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凡符合会议要求,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如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请于2020年9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须在登记时间 2020 年 9 月28日下午 17:00 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扬州市邗江区新甘泉西路69号)。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股东类别、出席股东大会的登记方式、登记时间、登记地点以及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新甘泉西路69号

  联系电话:+86-514-82090238

  联系传真:+86-514-87736366

  电子邮件:ad@aidea.com.cn

  联系人:王广蓉

  特此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0-015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6日以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9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罗少时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提名俞恒先生、何凤英女士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0-014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董事、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公司内审

  监察部负责人及变更公司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内审监察部负责人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同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具体情况现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董事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首席财务官施祖琪先生及公司董事周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施祖琪先生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首席财务官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施祖琪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任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周明先生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周明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任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施祖琪先生通过扬州乐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周明先生通过南京道宁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施祖琪先生、周明先生承诺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施祖琪先生、周明先生辞任后,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其股份进行管理。

  施祖琪先生、周明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施祖琪先生、周明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俞克先生、王军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若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俞克先生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同意补选俞克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会其他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不变。

  三、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傅和亮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俞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财务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副总经理的聘任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聘任公司内审监察部负责人

  公司内审监察部负责人罗少时先生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内审监察部相关职务,将继续在公司内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和《内部审计制度》等规定,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阚康康女士为公司内审监察部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五、变更公司监事

  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罗少时先生及监事陈弘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罗少时先生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罗少时先生辞去监事会主席及监事一职后,将继续在公司内担任其他职务,其辞任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陈弘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陈弘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任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罗少时先生、陈弘先生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行,在补选的监事就任前,罗少时先生、陈弘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罗少时先生、陈弘先生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监事会对罗少时先生、陈弘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俞恒先生、何凤英女士为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1日

  附:

  一、 俞克先生简历

  俞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9年8月出生,毕业于南京大学,管理学硕士研究生学历,CFA(特许金融分析师)执证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俞克先生于2004年至2013年历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南京分所审计人员、审计经理,于2013年末至2016年任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经理,于2018年至2020年7月担任江苏民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截至目前,俞克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557股(按四舍五入取整)。俞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俞克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二、王军先生简历

  王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年10月出生,毕业于南昌航空工业学院机械电子工程专业。王先生于2014年至2015年任扬州艾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2015年至2016年任扬州艾迪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至2019年1月任江苏艾迪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2月至今任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生产总经理。

  截至目前,王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0万股。王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王军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三、阚康康女士简历

  阚康康,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内部审计师。阚女士于2002 年6 月至2009年8月,担任扬州新东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9 年12 月至2020 年8 月, 历任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部总监等职务。

  截至目前,阚康康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68,820股(按四舍五入取整)。阚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四、俞恒先生简历

  俞恒,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0年10月出生,浙江大学药学专业本科。俞恒先生曾参与了国家1类、2类新药的产业化技术转移工作,具有丰富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经验,多次参与并通过国家药监局和省市局对企业新产品研制的现场核查和药品生产的GMP认证检查。2009年12月加入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早期参与了人源蛋白产品的研发与产业化,参与申请多项专利。俞恒先生自2015年至2016年担任扬州艾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总监,2017年至今任艾迪药业工厂厂长(药品)。

  截至目前,俞恒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066,280股。俞恒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俞恒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五、何凤英女士简历

  何凤英,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3年1月出生,东南大学制药工程专业本科。2013年3月至2014年参与南京安赛莱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筹建,担任项目经理一职;2014年12月至今在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总经理秘书、人事行政总监(营销)、办公室主任等职务。

  截至目前,何凤英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30,899股(按四舍五入取整)。何凤英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何凤英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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