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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及开通定投业务公告

  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人寿”)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20年9月11日起新增平安人寿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自2020年9月11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平安人寿办理下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等业务。

  注: 1、处于封闭期的产品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办理时间请阅读本公

  司最新发布的公告及后续发布的相关公告。

  2、上表中同一产品A、C、E类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二、重要提示

  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上述基金的每期最低扣款金额详见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要求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1

  网址:www.life.pingan.com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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