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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0-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9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0年9月6日通过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清海先生提议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董事长郭清海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并主持会议,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31日出具的证监许可[2020]1649号文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00万股于2020年8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数量由7,200万股变更为9,60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7,200万元变更为9,600万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公司股票发行完成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完善,将《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公司章程》,并对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及《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对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完善,对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完善,对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对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对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对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对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对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基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及投资项目实施的需要,现拟将“年产2.3万吨聚丙烯纤维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广东纳塔功能纤维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实施地点由“揭阳市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南海南路北侧、西区东路西侧(揭阳(惠来)大南海国际石化综合工业园)”变更为“揭东开发区综合产业园车田大道西侧、龙山路南侧”。其他内容不变。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相关手续。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等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产品,并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使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募集资金理财使用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和证券事务相关工作,公司拟聘任林煜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林煜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符合有关规定,且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在后续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继续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文件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实施“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将“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中的 6,000万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分行申请期限不超过1年、综合信用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的人民币授信业务(具体以银行审批额度为准)。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清海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信贷事项并签署有关授信申请、授信合同等有关的法律文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0年9月28日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09)。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0-003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相关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31日出具的证监许可[2020]1649号文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00万股于2020年8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数量由7,200万股变更为9,60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7,200万元变更为9,600万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公司股票发行完成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完善,将《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公司章程》,并对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及内容保持不变,以上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0-004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3万吨聚丙烯纤维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进行变更,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31日出具证监许可[2020]1649号文同意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已于2020年8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2,4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20.0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2,160,0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0,402,621.9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1,757,378.09元。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18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448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175.74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其他项目投入。

  二、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2.3万吨聚丙烯纤维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年产2.3万吨聚丙烯纤维扩产项目”原计划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纳塔功能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塔纤维”)实施,实施地点在广东省揭阳市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南海南路北侧、西区东路西侧。

  由于母公司相比全资子公司纳塔纤维在实施募投项目方面更具有竞争优势,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并充分考虑公司“年产2.3万吨聚丙烯纤维扩产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拟变更“年产2.3万吨聚丙烯纤维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上述变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项目实施的需要,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基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及投资项目实施的需要,现拟将“年产2.3万吨聚丙烯纤维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纳塔纤维变更为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揭东开发区综合产业园车田大道西侧、龙山路南侧”。

  三、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公司战略及项目实施的实际需求所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建设内容等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有利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整体规划和合理布局,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是由于母公司相比全资子公司纳塔功能纤维在实施“年产2.3万吨聚丙烯纤维扩产项目”方面更具有优势,根据公司战略及实施的实际需求,而做出的合理调整,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年产2.3万吨聚丙烯纤维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广东纳塔功能纤维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实施地点由“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南海南路北侧、西区东路西侧。”变更为“揭东开发区综合产业园车田大道西侧、龙山路南侧”。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本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国金证券对蒙泰高新本次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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