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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0-1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0〕030007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收到审核问询函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即会同各中介机构组织相关人员针对审核问询函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逐项核实和回复。由于审核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回复所需时间较长,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完整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公司已向深交所申请延期回复,预计延期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延期期间,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尽快完成审核问询函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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