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9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和高管因认购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资金需求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79),对公司董事、副总裁楼洪海先生及其他董事和高管减持公司股份进行了预披露。
2、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因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现将董事、副总裁楼洪海先生减持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
3、本公告中部分数据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可能存在差异。
一、已披露减持股份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楼洪海先生。
2、减持时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即2020年8月28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除外)。
3、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4、减持原因:个人财务需要。
5、股份来源:楼洪海先生在本次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共计7,066,795股,其中通过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得股份6,866,795股,通过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获得股份200,000股。
6、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7、 减持数量、比例:楼洪海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69,199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占披露减持股份计划时公司总股本的0.3071%。若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内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二、减持股份进展
2020年9月11日,公司收到董事、副总裁楼洪海先生函告,楼洪海先生于2020年9月2日至2020年9月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 1,336,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0.2458%),本次减持数量过半。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1、 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2、 截至公告日,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楼洪海先生本次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考虑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自主行权使公司总股本增加的影响。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前,2020年楼洪海先生已减持公司股份130,000股,并已在公司于2019年10月8日公告的《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中披露减持计划(公告编号:临 2019-074)。该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2、楼洪海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副总裁,在2020年度合计减持的股份数为1,466,300股,占其2020年初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0.37%,符合“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楼洪海先生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5、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6、本次减持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99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今日接到公司第二大股东——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机电”)通知,获悉网新机电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相关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本次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网新机电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表中网新机电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较前次公告有所差异主要是由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自主行权使公司总股本增加所致。
三、其他说明
本次股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网新机电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资金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现不存在平仓风险,且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等措施应对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网新机电的股票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投资者证券冻结信息》;
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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