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39 证券简称:康惠制药 公告编号:2020-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陕西方元医药生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元医药”)、陕西新高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高新药业”)
● 本次担保金额:为方元医药在兴业银行申请的8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为新高新药业在工商银行申请的3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0年6月16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方元医药及新高新药业在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其中,为方元医药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为新高新药业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均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0-015号公告】。
一、担保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控股子公司方元医药向兴业银行西安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申请800万元授信额度,期限一年,公司作为担保方为该笔授信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2020年9月9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方元医药与兴业银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公司作为担保方与兴业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方元医药在兴业银行的借款提供担保,方元医药的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近期,公司控股子公司新高新药业向工商银行咸阳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申请300万元授信额度,期限一年(注:该授信产品为工商行银行的线上贷款“经营快贷”)。2020年9月10日,新高新药业向工商银行申请提款并签署了《经营快贷借款合同(2020年法人网签版)》,公司作为担保方向工商银行出具了《保证承诺书》,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新高新药业的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方元医药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陕西方元医药生物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号旺座国际城B座601室
3.法定代表人:张建民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物基材料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调查;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元
(二)新高新药业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陕西新高新药业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世纪大道中段55号清华科技园科技会展中心附5层510号
3.法定代表人:赵平
4.注册资本:4500万元
5.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不含疫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医疗器械,保健用品、化妆品、日用化工用品(不含危险品)、消毒用品、保洁用品、杀虫剂的销售;普通货物运输;物流信息咨询;房屋租赁;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元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方元医药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张建民持有其32%的股权,祝蕴华持有其8%的股权。
新高新药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赵平持有其30%的股权,马宁持有其17.5%的股权,贺宏伟持有其0.5%的股权,王毅持有其0.5%的股权,赵海宴持有其0.5%的股权。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方元医药担保签署的协议主要内容
1、《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兴业银行西安分行
保证人: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陕西方元医药生物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债权额:人民币8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保证责任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反担保合同》
担保人: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反担保人:张建民、祝蕴华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授信申请人应向兴业银行西安分行偿付的而由担保人代偿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额为人民币叁佰贰拾万元整)以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保理费用和实现债权的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保证期间:与《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一致。
(二)为新高新药业担保签署的协议主要内容
1、《保证承诺书》
债权人:工商银行咸阳分行
保证人: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陕西新高新药业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债权额:人民币3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保证责任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工商银行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
2、《反担保合同》
担保人: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反担保人:赵平、马宁、贺宏伟、王毅、赵海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授信申请人应向工商银行咸阳分行偿付的而由担保人代偿的贷款及其他贷款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额为人民币壹佰肆拾柒万元整)以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保理费用和实现债权的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保证期间:与《保证承诺书》的保证期间一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87%,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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