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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7日以书面和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9月11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会议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拟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2年。按公司与银行所签订授信协议约定的授信期间计算。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确定,且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授信事宜。

  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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