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彩资源”、“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1号]),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深证上[2020]483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等有关规则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发行中止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85元/股。

  投资者在2020年9月16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0年9月16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按照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和同一申报数量按照配售对象的申报时间(以深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为准)由晚到早、同一申报价格同一申报数量和同一申报时间按照配售对象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中的编码顺序排列,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并且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所有符合规定的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10%),具体比例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报价情况协商确定,被剔除的申购份额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0年9月18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9月18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网下初步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证协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7、配售对象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8、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2020年8月25日、2020年9月1日和2020年9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的投资。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隶属于C28“化学纤维制造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化学纤维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19.71倍(截至2020年8月20日(T-4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5.85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9年市盈率为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8,159.96万股,不涉及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43,153.64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5.85元/股、发行新股8,159.96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47,735.77万元,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不含税)4,582.13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43,153.64万元。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重要提示

  1、优彩资源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8,159.9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309号文核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优彩资源”,股票代码为“002998”,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20年8月20日(T-4日)完成。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并综合参考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85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2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本次发行的新股数量为8,159.96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不涉及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4,896.01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0004%;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3,263.9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9.9996%。

  4、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20年9月16日(T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应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5、配售对象在申购和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如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未按要求提供材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进行配售或视为无效申购。

  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托管席位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证协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6、网下申购时间为2020年9月16日(T日)9:30-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本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在参与网下申购时,其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须为初步询价中申报的入围申购量。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网下发行缴款时间为2020年9月18日(T+2日)8:30-16:00(到账时间截止16: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足额、及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认购款。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证协备案。

  7、初步询价结束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定价前已会同见证律师,对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若在配售前有进一步资料显示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存在不符合初步询价公告要求的情形,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投资者如拒绝接受核查、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或不符合条件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发行网下配售。

  8、在网下询价、申购和配售过程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如发现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存在违法违规或违反《业务规范》和《投资者管理细则》等规定的行为,将及时报告中证协。中证协按照规定将违规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列入黑名单。被列入黑名单的投资者不得参加网下申购。

  9、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按本次确定的发行价格5.85元/股进行申购,网上申购时间为2020年9月16日(T日)9:15-11:30、13:00-15:00。

  10、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将于2020年9月16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并在2020年9月18日(T+2日)的《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之“(五)回拨机制”。

  11、本次发行中,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申购日,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2)网上网下申购后,无法按照本公告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责令中止。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及时予以公告。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择机重启发行。

  12、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0年8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13、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依据

  (一)初步询价申报情况

  1、总体申报情况

  2020年8月19日(T-5日,周三)至2020年8月20日(T-4日,周四)为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期间。截止2020年8月20日(T-4日,周四)15:0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共收到4,17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9,970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申报总量为9,915,180万股。全部报价明细请见附表一和附表二。

  2、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见证律师核查,4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9个配售对象未按照《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的要求提交核查材料,10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0个配售对象属于《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禁止配售情形,以上共5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9个配售对象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对应申报总量为58,700万股。

  剔除无效报价后,其余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所有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中,涉及到私募投资基金的,已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登记备案,并提交了私募基金备案证明文件。

  3、剔除无效报价后的整体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后,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4,126家,配售对象为9,911个,报价区间为3.25-5085元/股,拟申购总量为9,856,480万股,整体申购倍数为2,013.17倍。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的中位数为5.85元/股,加权平均数为6.46元/股,公募基金报价的中位数为5.85元/股,公募基金报价的加权平均数为5.85元/股。

  (二)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对剔除无效报价后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按照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和同一申报数量按照配售对象的申报时间(以深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为准)由晚到早、同一申报价格同一申报数量和同一申报时间按照配售对象在深交所网下电子平台中的编码顺序排列,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并且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所有符合规定的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10%)。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将高于5.85元/股的报价作为最高报价部分予以剔除,对应剔除的申购量为16,00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申购总量的0.16%,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三)有效报价投资者和发行价格确定过程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剔除无效报价与最高报价后,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85元/股。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披露的有效报价确认程序和原则,在剔除最高部分和确定发行价格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选择3,98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9,751个配售对象作为本次发行的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有效报价股数为9,697,790万股,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1,980.75倍,初步询价中报价低于本次发行价格5.85元/股的报价为“低价未入围”部分,“低价未入围”部分不属于有效报价,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有效报价对象均可且应按发行价格及其有效申购数量参与申购。

  初步询价结束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定价前已会同见证律师,对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若在配售前有进一步资料显示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存在不符合初步询价公告要求的情形,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投资者如拒绝接受核查,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或不符合条件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发行网下配售。

  (四)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分析

  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85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2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隶属于C28“化学纤维制造业”。截止2020年8月20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化学纤维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19.71倍。优彩资源本次发行市盈率22.99倍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19.71倍。

  选取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比较接近的华西股份、江南高纤、新凤鸣及东方盛虹等四家A股上市公司作为可比上市公司。以2020年8月20日(T-4日,周四)前20个交易日(含2020年8月20日)的均价及最新股本摊薄的2019年每股收益(2019年净利润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计算)计算,上述可比上市公司2019年静态市盈率均值为30.56倍,具体如下:

  数据来源:wind数据库

  本次发行价格5.85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9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99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19年平均静态市盈率30.56倍,但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19.71倍,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为8,159.96万股。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4,896.01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60.0004%;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3,263.95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39.9996%。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85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2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四)发行方式及申购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下发行申购时间:2020年9月16日(T日)9:3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时间:2020年9月16日(T日)9:15-11:30、13:00-15:00。

  (五)回拨机制

  1、网下向网上回拨:网下发行获得足额申购且未出现中止发行的情况下,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

  2、网上向网下回拨:网下发行获得足额申购且未出现中止发行的情况下,网上发行未能获得足额认购的,则网上认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认购的情况下,则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推荐其他已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认购。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六)募集资金

  按5.85元/股的发行价格和8,159.96万股的新股发行股数计算,本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47,735.7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4,582.13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43,153.64万元。所有募集资金将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将与发行人一起对全部募集资金进行三方监管。

  (七)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3)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八)锁定期安排

  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九)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三、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认,本次发行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为9,751个,其对应的有效申购量为9,697,790万股,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1,980.75倍。具体名单及有效拟申购数量请见附表。

  (二)网下申购

  1、网下申购时间为2020年9月16日(T日)9:30-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本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5.85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外方式的申购视为无效。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配售对象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未按要求提供材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进行配售或视为无效申购。

  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托管席位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证协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3、2020年9月16日(T日)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用将根据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来确定。

  (三)网下配售

  如本次网下发行的有效申购总量达到本次回拨前初始网下发行数量4,896.01万股,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所公布的配售原则进行配售。2020年9月18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披露本次网下发行的配售结果。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20年9月18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每个获配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每个配售对象申购数量、每个配售对象初步获配数量、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申购量的投资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五)认购资金的缴付

  1、2020年9月18日(T+2日)当日8:30-16:00,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的获配股份数量和发行价格,从配售对象在中证协注册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T+2日16:00前到账,该日16:00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

  认购资金不足或未能及时到账的认购均视为无效认购。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2、认购款项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发行价格×初步获配数量。

  3、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对象获配新股无效。

  (1)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证协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2)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否则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若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网下投资者在办理认购资金划入时,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注明认购所对应的股票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002998”。若没有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取得中国结算结算银行资格的各家银行开立了网下发行专户,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应于同一银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划付;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不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统一划付至工商银行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如下:

  注:以上账户信息可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服务支持一业务资料一银行账户信息表”栏目中“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信息表”中查询。并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站公布的最新账户为准。

  (5)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的获配新股全部无效。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全部获配新股进行无效处理,相应的无效认购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在《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证协备案。

  5、若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初步配售数量对应的认购款金额,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T+3日)将应退认购款退回原划款账户,应退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一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6、网下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六)其他重要事项

  1、律师见证: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醒: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网下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配售对象已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以网下投资者报送的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关联账户为依据,对配售对象参与网上申购的行为进行监控。

  4、违约处理: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证协备案。

  四、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2020年9月16日(T日)9:15-11:30、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二)网上发行数量和价格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3,263.95万股,发行价格为5.85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本次申购简称为“优彩资源”,申购代码为“002998”。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2020年9月16日(T日)之前(含当日),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2020年9月14日(T-2日,含此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均可参加网上申购,但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投资者及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申购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五)申购数量和申购次数的确定

  1、投资者持有1万元以上(含1万元)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32,500股。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不予确认。

  2、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2020年9月14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2020年9月14日(T-2日)日终为准。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投资者持有的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4、新股申购委托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投资者参与本次网上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以该投资者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5、持有深市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均可参加网上申购,但以下账户除外:

  (1)参与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的投资者;

  (2)无市值的证券账户;

  (3)合并市值小于1万元的证券账户;

  (4)不合格、休眠、注销的证券账户及法律、法规禁止者。

  6、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

  2、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2020年9月14日(T-2日,含此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

  3、开立资金账户

  参与本次“优彩资源”股票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2020年9月16日(T日,含当日)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七)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1、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结算系统主机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500股。

  中签率=(网上最终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八)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实际发行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20年9月16日(T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有效申购数据,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20年9月17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0年9月17日(T+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20年9月17日(T+1日),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当日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0年9月18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九)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0年9月18日(T+2日)公告的《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十)发行地点

  全国与深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五、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股份处理

  在2020年9月18日(T+2日),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认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网上、网下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请见2020年9月22日(T+4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

  六、余股包销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20年9月22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七、中止发行的安排

  本次发行中,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申购日,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2、网上网下申购后,无法按照本公告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责令中止。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及时予以公告。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择机重启发行。

  八、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网上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九、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发行人: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5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