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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0-05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增加,公司整体资本实力得以提升,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本次非公开发行资金到位后,在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且公司实现盈利的情况下,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2、公司本次融资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及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博医疗”、“公司”)于2020年9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前提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次发行方案和发行完成时间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发行的实际情况为准,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0年11月底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不考虑发行费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万元;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120,670,740股。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份数量仅为估计值,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最终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票数量;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将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

  4、根据公司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6,549.09万元,较2018年同期增长25.32%;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2,284.63万元,较2018年同期增长30.23%。假设2020年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2019年相比分别为持平、增长10%、增长20%(上述数据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5、根据公司披露的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402,235,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00元人民币现金,现金分红金额为241,341,480元,实施月份为2020年7月,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6、根据公司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2019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为172,183.29万元。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除净利润、现金分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外,不考虑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7、假设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8、不考虑本次发行对公司其他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9、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0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如下:

  

  注: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根据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二、本次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增加,公司整体资本实力得以提升,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本次非公开发行资金到位后,在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且公司实现盈利的情况下,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

  1、有利于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及时响应市场需求

  创伤类骨科耗材是目前国内最大的骨科细分领域。2013年至2018年国内骨科创伤植入耗材市场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5%,2018年市场规模达到76亿元,同比增长14%;预计2018至2023年将保持13%的年均复合增长率。

  脊柱类骨科耗材系目前国内第二大的骨科细分领域。2013年至2018年国内骨科脊柱市场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7%,2018年市场规模达到73亿元,同比增长16%;预计2018至2023年将保持15%的年均复合增长率。

  本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提升快速响应我国日益增长的骨科创伤及脊柱市场需求的能力,巩固并扩大公司现有产品市场占有率、获取稳定现金流,从而使企业获得持续发展动力。

  2、有利于解决公司生产场地限制,突破公司现有产能瓶颈

  公司作为目前国内创伤、脊柱类植入类耗材主要生产商,近年来经营规模持续增长,销售能力亦大幅提升。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现有生产能力已不能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已逐步成为企业发展的瓶颈。公司现有生产厂房面积有限,限制了公司生产能力的提升。因此公司迫切需要增加投资,扩大现有产能。

  本项目建成达产后,将迅速地扩大公司生产规模,解决公司现有生产场地不足及市场需求快速扩张带来的产能瓶颈问题,进一步发挥生产管理和规模经济优势,增强企业盈利能力和竞争实力。

  3、有利于夯实行业领先地位,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占有率

  在目前国内骨科植入耗材竞争日益激烈的形势下,公司在不断增强国内市场领先的研发优势基础上,继续维持近年来经营规模的持续增长。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已经成为行业内产品线最完善的骨科植入类耗材制造企业之一,是全国规模最大的骨科植入类医疗器械及医用高值耗材供应商之一。

  本项目的实施能够进一步夯实公司领先的行业地位,提高公司经营规模,完善公司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的行业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为拓宽公司盈利空间提供保证。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可行性

  1、公司拥有成熟的销售网络,为项目产能消化提供了重要保障

  公司具备成熟稳定的营销网络,一方面有利于公司品牌壁垒的搭建和新客户的开拓,另一方面也便于公司更迅速快捷地了解客户需求。公司产品目前已直接出口到北美、欧盟、南美、中东等国家和地区。

  多年来,公司一直倡导产品推广,强化营销能力,并且培育了一支精干、高素质的营销团队,销售业绩持续快速增长。公司拥有优质的客户资源和良好的市场口碑,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同行业前列。凭借着优异的产品和优秀的推广能力,在创伤植入物耗材的市场份额不断增加,能够为本项目产品的消化提供了重要保障。

  2、公司拥有专业的研发团队,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技术支持

  目前,公司组织和建立了完整的研发体系,研发中心下设基础研发部、工程开发部及临床研究部。公司已经形成了由医学、生物力学、材料学、机械学等大量专业人员组成的研发团队。其主要研发骨干均为具有多年骨科领域经验的资深人士,对市场最新产品发展趋势具有较高认知度,能够快速捕捉到最新技术,并根据国内外实际情况,自主开发推出公司自有产品。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人员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来源,公司实施了一系列的激励措施,保证了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和研发人员的稳定性,有利于激发其研发创新力。

  3、公司具有丰富的产品研发生产经验,产品质量位居国内领先地位

  公司凭借自身的技术实力、多年的生产经验及不断的研发与工艺改进,公司产品已逐渐成为了认可度最高的国产品牌之一。公司主要产品为骨科植入类耗材,其质量水平不仅直接关系到患者治疗的可靠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并且会影响公司声誉。鉴于公司产品的特殊用途,公司注重加强员工职业道德教育和质量意识的培养,重视产品质量管理。公司已按照国际标准的要求形成了一整套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公司产品自上市以来,从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和质量纠纷,能够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质量管理保障。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系医用高值耗材的生产、研发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骨科创伤类植入耗材、脊柱类植入耗材、关节类植入耗材、运动医学及神经外科类植入耗材、微创外科类耗材、口腔种植类植入耗材等。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骨科植入性耗材产线扩建项目、口腔种植体生产线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本次发行有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优化财务结构,扩充现有产品线,增强研发能力,从而进一步提升盈利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的业务范围保持不变。

  五、公司本次非公开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以提高对股东的即期回报。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深入实施发展战略,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将进一步发挥在生产、研发、销售、质量控制、服务、人力资源等方面的综合竞争优势,扩大生产规模,巩固公司在创伤、脊柱类、微创外科及神经外科细分市场的领先地位;同时大力发展适用于关节外科、普外科、颌面外科及齿科的产品,加大创新性医用高值耗材的研发投入力度,加快新产品开发速度,提升创新能力,形成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成梯次和成系列的产品组合;并进一步完善营销网络,增加物流配送能力,持续提升公司产品在国内和国际市场的份额,促进产业升级,实现公司的快速发展。

  (二)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本次发行结束后,募集资金将按照制度要求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专户专储、专款专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未来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三)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提升经营和管理效率,控制经营和管理风险。

  (四)不断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在关注公司自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制定了《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分红政策及股东回报规划,努力提升对股东的投资回报。

  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公司将在后续的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综上,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提升经营业绩,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有效降低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六、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如公司未来拟实施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第一大股东大博通商、实际控制人林志雄先生、林志军先生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八、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9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01证券简称:大博医疗公告编号:2020-055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

  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0-056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 号)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0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1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56元,共计募集资金46,355.6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000.00万元(其中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2,830.19万元,对应增值税进项税169.8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3,355.6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903.5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2,621.8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68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实施地的情况说明

  2019年9月28日,经公司二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新增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尚未投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5,0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创伤脊柱骨科耗材扩产项目”,同时新增实施地点厦门市海沧区鼎山路1-3 号厂房一楼J 区以及将“创伤脊柱骨科耗材扩产项目”、“关节假体投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 2019年 12 月 31 日延期到 2021 年 6 月 30 日,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延期到 2020 年 6 月 30 日。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1.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2. 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异的原因

  创伤脊柱骨科耗材扩产项目、关节假体投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于新厂房建设需根据公司生产特点进行特制化的设计,在设计方案评审讨论环节耗时较长以及前期工程开工前置审批较慢等,目前仍处于主体施工阶段,故截至2020年6月30日,实际投资金额小于承诺投资金额。为使募集资金尽快发挥效益,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设备先行放置于现有厂房内生产,公司正加快厂房建设进度,尽早投入使用。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2017年10月25日,公司一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2,334.98万元,具体置换明细如下:(1)创伤脊柱骨科耗材扩产项目先期投入2,134.97万元;(2)关节假体投产项目先期投入200.01万元。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但该等项目作为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在投入后将为公司持续进行品牌选产、新产品的市场开拓、客户维系提供重要支持,其效益体现在各产品的市场成果,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该项目目前实际效益较低,主要系:(1) 该项目仅部分设备投产及产生经济效益,整体仍在投资建设中,尚未达产;(2) 关节假体系列产品属公司新产品线,大部分产品仍处于打样阶段,尚未产生效益,少数已投产产品仍处于市场开拓前期,产能及销量处于逐步释放及增加过程中。因此与承诺效益暂无对比性。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本公司除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和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不存在其他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行为,具体如下:

  (一) 2017年10月16日,公司一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2017年12月7日,公司一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增加使用不超过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综上,公司累计可以使用不超过34,000万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累计32,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其中27,000.00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5,000.00万元购买“金钥匙?本利丰”人民币理财产品,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32,000.00万元。

  (二) 2018年12月21日,公司一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累计共29,5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29,500.00万元。

  (三) 2018年12月21日,公司一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累计10,7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其中9,000.00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850.00万元购买“本利丰天天利”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法人专属),900.00万元购买总行一天开放式定制产品5理财产品,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10,750.00万元。

  (四) 2020年3月26日,公司二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累计5,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其中1,000.00万元购买总行一天开放式定制产品5理财产品,3,000.00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1,000.00万元购买定期存款,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5,000.00万元。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尚有1.77%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主要系新厂房建设需根据公司生产特点进行特制化的设计,在设计方案评审讨论环节耗时较长及前期工程开工前置审批较慢等,一定程度延缓了项目工程的实施进度,实施计划相应推迟。后续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陆续投入。

  十、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0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0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是指投资项目投入运营当年至截止日,募投项目的实际产量与达产后设计产能之比;由于公司募投项目根据投资计划逐年投入,产量逐年提升,因此前期累计的产能利用率相对较低。

  [注2]承诺效益和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均系净利润。其中承诺效益列示的效益为根据可研报告投入运营当年至截止日的累计效益。

  [注3]该项目包括创伤系列产品和脊柱系列产品,至截止日尚未完全达产,其累计产能利用率分别为54.70%和68.27%,该等项目,最近一期的产能利用率均已接近或超过70%。

  [注4]该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5.29%,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1) 该项目仅部分设备投产及产生经济效益,整体仍在投资建设中,尚未达产;(2) 关节假体系列产品属公司新产品线,大部分产品仍处于打样阶段,尚未产生效益,少数已投产产品仍处于市场开拓前期,产能及销量处于逐步释放及增加过程中。因此与承诺效益暂无对比性。

  

  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0-057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9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0年9月8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志雄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公司董事会对照上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就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逐项核查后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增强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申请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十二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若发行人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假设调整前发行底价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底价为P1,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含100,000万元);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2,067.0740万股(含12,067.0740万股),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

  若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任何权益分派、分红、股权激励行权或进行任何分配、配股,或将资本公积转增为注册资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予以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且均为现金方式认购。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若相关证券监管机构对限售期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调整,则上述限售期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政策相应调整。限售期结束后将按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人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金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先行以自筹资金进行支付或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发行方案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案逐项表决,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预案内容同时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大博医疗科技产业园——骨科植入性耗材产线扩建项目、大博医疗科技产业园——口腔种植体生产线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运用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公司未来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为此,公司拟定了《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报告内容同时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公司拟定了《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内容同时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鉴证,并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 9445号)。

  上述报告内容同时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为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存放于指定的专项账户,实行专户专储管理,专款专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确定包括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终止发行、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制作、申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部门的反馈意见及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回复相关问题、修订和补充相关申请文件;

  3、办理募集资金专项存放账户设立事宜;

  4、决定聘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其他中介机构聘用协议等;

  5、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如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券监管部门对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完成情况,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以反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新的股本总额及股本结构,并报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9、同意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决定、办理及处理上述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事宜;

  10、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办理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一切具体事宜。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科学、稳定、持续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合理、有效地回报股东,增加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及可操作性,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价值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并综合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规划、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等因素,制订了《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详细内容同时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于2017年,部分法律依据现已失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对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同时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0 年9 月30日在公司召开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0-058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9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0年9月8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詹欢欢女士主持,与会监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公司董事会对照上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就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逐项核查后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各项条件。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十二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若发行人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假设调整前发行底价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底价为P1,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含100,000万元);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2,067.0740万股(含12,067.0740万股),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

  若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任何权益分派、分红、股权激励行权或进行任何分配、配股,或将资本公积转增为注册资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予以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且均为现金方式认购。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若相关证券监管机构对限售期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调整,则上述限售期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政策相应调整。限售期结束后将按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人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金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先行以自筹资金进行支付或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发行方案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预案内容同时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大博医疗科技产业园——骨科植入性耗材产线扩建项目、大博医疗科技产业园——口腔种植体生产线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运用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公司未来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为此,公司拟定了《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报告内容同时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公司拟定了《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公告内容同时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鉴证,并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 9445号)。

  上述报告内容同时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为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存放于指定的专项账户,实行专户专储管理,专款专用。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科学、稳定、持续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合理、有效地回报股东,增加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及可操作性,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价值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并综合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规划、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等因素,制订了《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详细内容同时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于2017年,部分法律依据现已失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现对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详细内容同时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0-059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4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 者“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 2020 年9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30日(星期三)下午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年9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0年9月30日9:15,结束时间为 2020 年9月30日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 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 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 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 年9月25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9月25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

  厦门市海沧区山边洪东路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6、《关于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设立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各项议案已经于2020 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 年9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所有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议案1、2、3、4、5、6、7、8、9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由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 2)以专人送达、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1)现场登记时间:2020年9月30日(星期三)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2)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0年9月30日下午 15:00 之前送达或者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信函上注明“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字样。

  3、登记地点:

  厦门市海沧区山边洪东路18号公司证券部

  4、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若楠

  电话:0592-6083018   传真:0592-6082737

  5、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 会前半小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六、其他事项

  1、预计本次现场会议会期不超过一日,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会议决议公告。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 3: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5日

  附件1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三个选项中用“√”选择一项,三个选项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以上选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若委托人为法人股东,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需为原件。

  附件 2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 3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01”,投票简称为“大博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30日的交易时间: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年9月30日9:15,结束时间为 2020 年9月30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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