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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9

  债券代码:128057             债券简称:博彦转债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0年9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及增资取得江苏亚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博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博彦”)拟使用自有资金合计1.23亿元以股权收购及增资方式取得江苏亚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亚银”)60%的股权。公司于2020年9月9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及增资取得江苏亚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

  2020年9月10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以下简称 “深交所”)《关于对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482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根据关注函的要求,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对关注函中提到的问题进行认真讨论分析,具体回复如下:

  一、请结合你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情况、经营模式、未来发展计划、与江苏亚银协同性及江苏亚银的经营情况等因素,详细说明你公司收购江苏亚银的原因,并说明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及具体安排。

  回复:

  (一)本次收购的原因

  1、公司积极拓展垂直行业产品和解决方案业务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IT咨询、产品及解决方案与服务提供商,为全球企业客户提供创新和值得信赖的服务。公司主要业务涵盖产品及解决方案、研发工程服务和IT运营维护。随着新技术发展和商业模式的创新,公司积极通过自身发展和投资并购等方式整合内外部优质资源,布局重点行业,抢占细分领域赛道,提升技术和服务能力,提升行业产品和方案业务收入占比,进而提升公司价值。

  2、本次交易符合公司金融IT战略,有利于进一步拓展金融IT业务

  公司一直持续耕耘金融市场,主要为大型金融机构提供IT系统研发和运维服务。近来,公司开始发力中小银行市场,通过提供技术和运营服务赋能中小银行,助力中小银行的场景化金融业务发展,服务区域经济,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公司原有金融领域的业务主要围绕中大银行的科技部门,这几年获得较大的业务发展。同时,随着科技发展和金融服务跟各行业的融合、场景化金融的发展,更多中小银行希望得到科技和场景化服务支持。由于中小银行的技术能力相对大行偏弱,更需要具备成熟产品和解决方案的第三方IT公司对其赋能。因此公司判断将会形成一个快速增长,且具有活力的金融下沉市场。所以公司将以农商行为主的中小银行作为未来重点服务的客户群体之一。而江苏亚银正是专注于服务农商行的收单支付场景以及银行零售业务的一家专业的金融科技企业。

  江苏亚银的主营业务一方面是通过线上产品赋能银行零售业务,帮助银行实现可视化管理,另一方面通过线下可落地的商户活跃度解决方案帮助银行扩大业务服务场景,提高场景质量。通过线下服务保障线上产品的效果,通过线上产品实现线下服务的智能化、精准化、高效化。产品与服务,线上与线下形成完整闭环。其主要客群为中小银行。

  其主要业务分为三类:

  第一类为围绕收单场景的软件产品

  该产品由银行采购,服务其中小商户的支付场景。产品化程度高,可复制性强,产品包括为银行客户经理提供支持、为商户提供管理、为银行管理层提供数据分析、构建银行+商户+终端用户服务体系四个主要模块。该产品可满足银行、商户、消费者多方需求。

  第二类为商户活跃度的解决方案

  该方案旨在扩大和优化银行收单及零售业务的客户场景,保持商户活跃度,增加商户对于银行的金融价值。通过上述产品采集的数据对银行进行营销活动咨询,对商户定向维护等方式增加商户规模,扩大商户交易量。保障银行业务的顺利稳定开展,提高商户对银行服务质量的认可。

  第三类为以银行商户为基础为银行提供的增值服务类

  此类业务主要体现在利用第一类第二类业务获得的商户及数据为银行进行二次营销,协助银行推广自身的业务。

  目前江苏亚银的业务模式均在农商行得到实践及认证,江苏亚银的业务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助力场景和金融相结合,数据科技和人员服务相结合的全新商业模式。将成熟的数据产品销售给银行,与银行建立联系,随银行共同切入收单场景,以满足客户的需要。公司通过本次并购达到在金融领域快速获取成熟的产品及解决方案的目的,并将通过集团资源进一步扩大市场规模,从而加速金融IT战略的实现进程,抢占新领域。

  江苏亚银专注于以产品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开放银行场景,数年来积累了稳定的银行业客户资源,其核心团队均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公司原有金融科技业务以服务大型银行、IT系统构建为主,江苏亚银则以中小银行场景化业务服务为主,在业务模式及客户资源层面均有很好的互补和协同效应。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获得进一步拓展金融IT业务的机会,培育新的业绩增长点。

  3、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提升公司价值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显示,江苏亚银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1-6月的毛利率分别为63.65%、52.76%、62.80%,毛利率保持在较高水平,将带动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提升。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2020年、2021年、2022年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分别为1,000万元、1,900万元,2,800万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收入规模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将得到增强,进而提升公司价值,更好地回报全体股东。

  (二)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及安排

  根据双方拟签署的交易协议,本次交易对价合计金额为1.23亿元,其中股权转让款为1.08亿元,增资款1,500万元,上海博彦将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支付相关交易对价,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不涉及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本次交易款项并非一次性支付,而是根据交易进度分多阶段支付,具体安排如下:

  1、股权转让款分四期支付:

  (1)股权转让及增资相关的全部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办理完成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50%;

  (2)江苏亚银2020年度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并取得相关证明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17%;

  (3)江苏亚银2021年度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900万元,并取得相关证明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17%;

  (4)江苏亚银2022年度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2,800万元,并取得相关证明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16%。

  2、增资款的支付

  于股权转让交割日后且本次增资的全部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完成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增资款1,500万元。

  二、请结合江苏亚银的主营业务情况说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风险投资,并明确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进行高风险投资的情形。

  回复:

  江苏亚银以产品和解决方案的方式切入银行客户,服务于开放银行场景,其核心客户群集中在江苏等发达省份的中小银行。江苏亚银通过数据产品为银行搭建支付场景,成为银行与银行客户有效融合的桥梁;通过促活解决方案帮助银行提升银行客户质量,扩大收单场景;同时基于对银行客户行为数据的分析,帮助银行利用场景流量进行增值服务。其商业模式及盈利能力已在多个客户得到验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本次收购江苏亚银60%股权,旨在为公司外延扩张金融IT业务版图,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与公司现有业务具有协同性,有助于丰富公司产品和客户类型,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一定战略意义。因此本次投资不构成风险投资,也不存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进行高风险投资的情形。

  三、江苏亚银2019年度及2020年半年度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548.21万元、798.38万元,实现净利润-98.46万元、12.6万元。乙方和丙方共同承诺,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江苏亚银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1,000万元、1,900万元、2,800万元。请结合江苏亚银的经营情况、在手订单情况、持续盈利能力及预测评估过程等因素说明业绩承诺设置的合理性及可实现性。

  回复:

  (一)经营业绩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江苏亚银是聚焦中小银行的新一代金融科技公司,致力于帮助中小银行从传统业务模式向数字银行业务模式转型,以场景建设、数据应用、营销管理、产品运营等打造产业互联网细分领域解决方案。以用户价值为基本导向,建立全面触达用户,深入认知用户、高效转化用户的服务体系,帮助银行构建服务的开放金融生态。结合地方性银行的金融生态,江苏亚银在积极探索“银行+产业互联网”模式,帮助中小银行快速的拥抱产业互联网,通过自主研发的支付平台嵌入消费场景,打造“银行-场景-用户”的营销闭环,并利用自主研发的Bankeye产品为银行提供数字营销支持以及风控模型的建立等围绕银行零售业务、普惠金融的业务构建全新产品体系,目前已经与数十家银行展开密切合作。江苏亚银设立了南京研发中心和苏州研发中心,后期依靠已有技术产品及不断的升级维护,会为更多的银行提供服务。

  江苏亚银已取得了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32007136。江苏亚银已取得了由江苏省软件行业协会核发的编号为“苏RQ-2019-E0079”《软件企业证书》,评估为软件企业。江苏亚银截至2020年6月30日,共有30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二)业绩承诺的合理性及可实现性

  1、收入增加

  江苏亚银2019年执行(销售)服务合同74项,截至2020年8月执行(销售)服务合同62项。预计下半年随着市场的恢复和新业务的开展订单数会持续增长。江苏亚银2019年服务银行客户54家,2020年1月至8月,江苏亚银客户数量增长至65家。

  (1)上半年由于疫情影响,收入同比有所下降,银行业务下半年已经恢复正常而且相比于2019年下半年有所增长,主要是由于2020年业务暂缓需求积压所致,因此对于江苏亚银现有软件需求有所提升,根据7月江苏亚银财务数据显示,单月仅软件产品销售额达成238万,环比增长明显,目前已经在部分农商行得到认可,预计后续将持续增长。

  (2)关于商户活跃度的解决方案业务,6月此项业务产生收入93万,7月此项业务收入110万元,环比增长18.2%,8月此项业务收入206万元,环比增长87.3%。

  (3)关于围绕银行商户的增值服务方面,目前江苏亚银开展的支付后页面广告服务、商户流水贷风控系统已经有签约银行落地试点,将成为江苏亚银下半年新增收入来源。

  2、毛利率上升

  江苏亚银软件产品新增毛利率较高业务,例如支付后页面广告业务毛利率超过70%;信贷引流平台业务、银行商贷系统业务毛利率超过80%。因此预计2020年下半年高毛利业务收入占比会显著增高,而商户活跃度解决方案毛利会保持平稳。公司目前上半年毛利率62.8%,7-8月毛利率已提升至78%,预计后续毛利率将进一步提升。

  3、成本费用率相对下降

  公司在完成本次收购后将对江苏亚银进行规范化管理,提升管理效率,优化管理人员配置,控制管理费用。且2019年以前江苏亚银处于新产品市场开拓阶段,期间费用支出较高,目前江苏亚银已经在一定范围的客户群体中形成知名度,产品及服务效果获得一定认可,并拥有稳定的客户群体,因此预计未来销售费用不会大幅增加。江苏亚银自成立以来在科技产品上持续投入研发费用,目前围绕银行及支付体系已形成数十项软件著作权,目前江苏亚银已经有包括聚合支付、数据引擎、停车场管理软件、商户会员系统及商贷风控系统等成熟系统并均已形成销售。

  综上所述,江苏亚银良好的业务拓展情况、成本控制情况及订单储备等,为江苏亚银完成业绩增加有力保障,本次交易设置的业绩承诺具有合理性,业绩承诺具有较高的可实现性。

  四、截至2020年6月30日,江苏亚银账面净资产为329.26万元,本次交易对江苏亚银100%股权的投前估值为人民币19,000万元,评估增值率5,670.52%。请你公司:

  (一)说明本次交易形成商誉的金额及计算过程。

  回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第十条规定,“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按照本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一)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

  本次收购已经通过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但并未就该次交易签署最终投资协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第十条规定,“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该准则指南进一步规定,同时满足下面5个条件,通常可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1)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股东大会等内部权力机构通过;(2)按照规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3)参与合并各方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交接手续;(4)购买方已支付了购买价款的大部分(一般应超过50%),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5)购买方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享有相应的收益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根据上述条件要求,结合本次收购的进程,本次交易尚未满足购买日的要求。

  公司根据谨慎性原则考虑,江苏亚银投前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初步估计为1,300万元(未经评估),江苏亚银主要为无形资产-软件著作权增值,公司以此初步判断计算了合并商誉。

  商誉计算方法如下:

  合并商誉=企业合并对价-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经计算,本次合并商誉初步估计为10,620万元。

  (二)补充披露本次交易所采用的估值方法、计算模型及具体参数。

  回复:

  本次交易采取市场法为主要估值方法。

  1、市场法评估情况

  (1)市场法定义和原理

  企业价值估值中的市场法,是指将估值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估值对象价值的估值方法。

  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在与被估值企业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估值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交易案例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企业的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资料,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在与被估值企业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估值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

  (2)市场法应用前提

  1)有一个充分发展、活跃的资本市场;

  2)在上述资本市场中存在足够数量的与估值对象相同或类似的可比企业、或者在资本市场上存在着足够的交易案例;

  3)能够收集并获得可比企业或交易案例的市场信息、财务信息及其他相关资料;

  4)可以确信依据的信息资料具有代表性和合理性,且在估值基准日是有效的。

  (3)市场法选择的理由

  IT服务行业近年并购市场较为活跃,且与并购案例相关联的、影响交易价格的某些特定的条件以及相关数据可以通过上市公司公告获知,可以对其对价值做出分析,因此本次采用交易案例比较法。

  (4)市场法估值的过程及说明

  1)选择可比企业

  ① 选择资本市场

  在明确被估值企业的基本情况后(包括估值对象及其相关权益状况,如企业性质、资本规模、业务范围、营业规模、市场份额、成长潜力等),选择A股并购交易市场作为选择可比交易案例的资本市场。

  ② 选择准可比企业

  在明确资本市场后,选择与被估值单位属于同一行业、从事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交易类型一致、时间跨度接近、受相同经济因素影响的交易实例作为准可比交易案例。

  ③ 选择可比企业

  对准参考可比交易案例的具体情况进行详细的研究分析,包括主要经营业务范围、主要目标市场、业务结构、经营模式、公司规模、盈利能力、所处经营阶段等方面。通过对这些准参考案例的业务情况和财务情况的分析比较,以选取具有可比性的参考案例。

  2)选择、计算、调整价值比率

  在对参考案例财务数据进行分析调整后,需要选择合适的价值比率,并根据以上工作对价值比率进行必要的分析和调整。

  采用交易案例比较法,一般是根据估值对象所处市场的情况,取某些公共指标如市净率(P/B)、市盈率(P/E)、市销率(P/S)、价值比率(EV/EBITDA)等与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通过对被估值单位与可比交易案例各指标相关因素的比较,调整影响指标因素的差异,来得到被估值单位的市净率(P/B)、市盈率(P/E)、市销率(P/S)、价值比率(EV/EBITDA),据此计算江苏亚银股权价值。

  根据被估值单位所处行业特点,被估值单位属于IT服务行业,属于典型的轻资产企业,因此不适合采用市净率(P/B)比率估值模型;由于市销率(P/S)不能反映企业成本的变化,而成本是影响企业现金流量和价值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不适合采用市销率(P/S)比率估值模型;另由于可比交易案例的财务资料相对有限,无法进行EBITDA的测算,因此不适合采用价值比率(EV/EBITDA)估值模型。

  由于被估值单位所属行业均有轻资产的特性,故本次采用收益基础价值比率;同时,轻资产公司折旧摊销金额较小,结合交易案例可获取信息的程度,选择收益基础价值比率中的市盈率(P/E)比率乘数作为此次市场法估值的价值比率。

  3)运用价值比率

  在计算并调整参考案例的价值比率后,与估值对象相应的财务数据或指标相乘,计算得到需要的权益价值或企业价值。并对被估值单位的非经营性资产价值和溢余资产进行调整。采用动态市盈率比率(P/E)公式为:

  被估值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可比交易案例企业动态市盈率×被估值单位承诺期平均净利润)

  4)评定估算

  ① 可比交易案例的选择及概况

  IT服务行业近年来的公告案例

  单位:万元

  

  ② 选择可比交易案例

  市场法估值应当选择与被估值企业有可比性的公司或者案例。本次估值确定的可比案例选择原则如下:

  a 同处一个行业,受相同经济因素影响;

  b 企业业务结构和经营模式类似;

  c 交易行为性质类似;

  d 距离本次交易时点较近。

  ③ 市场法测算过程

  IT服务行业近年来并购公告案例情况:

  单位:万元

  

  IT服务行业近年来的并购动态市盈率(交易对价/承诺期平均净利润)均值为11.37倍。根据江苏亚银业务和未来盈利能力情况,在参考上述IT服务行业近年来并购估值水平情况后,公司审慎确定江苏亚银动态市盈率比率(P/E)为10倍,低于前述并购案例的均值,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股东权益。根据本次交易设置的业绩承诺数据,在详细分析其具有合理性和可实现性后,江苏亚银承诺期平均承诺净利润为1,900万元,江苏亚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江苏亚银动态市盈率×被估值单位承诺期平均净利润=10×1,900=19,000.00(万元)。

  同时,公司运用收益法对标的公司进行了评估测算,具体如下:

  2、收益法的评估情况

  (1)估值模型

  1)估值模型:本次估值选用的是未来收益折现法,即将投资资本现金流量作为企业预期收益的量化指标,并使用加权平均资金成本模型计算折现率。

  2)计算公式

  本次估值选用的是未来收益折现法,即将投资资本现金流量作为企业预期收益的量化指标。计算公式为:

  

  其中:P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Ai为明确预测期的第i期的预期收益(企业自由现金流)

  r为资本化率(折现率)

  i为预测期

  An为预测期后稳定年期的收益

  N为非经营性资产及溢余资产估值

  D为付息债务

  3)收益期的确定

  本次采用永续年期作为收益期。

  4)预期收益的确定

  本次将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企业预期收益的量化指标。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就是在支付了经营费用和所得税之后,向公司权利要求者支付现金之前的全部现金流。其计算公式为: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利息费用×(1-所得税率)-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

  5)折现率的确定

  确定折现率有多种方法和途径,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本次估值收益额口径为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则折现率选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确定。

  计算公式:

  WACC=Ke×[E÷(E+D)]+Kd×[D÷(E+D)] ×(1-T)

  式中:E:权益市值

  D:债务市值

  Ke:权益资本成本

  Kd:债务成本

  T:所得税率

  本次估值采用资本资产定价修正模型(CAPM),来确定公司普通权益资本成本Ke。计算公式:

  Ke=Rf+β×(Rm-Rf)+Rc

  其中:Ke:权益资本成本

  Rf:无风险报酬率

  β:企业风险系数

  Rm:市场平均收益率

  (Rm-Rf):市场风险溢价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2)估值过程

  1)预测期利润的预测

  经过对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认真分析,同时考虑现有在手订单的情况、对未来市场环境的预判、未来财务预算等因素,公司对江苏亚银的财务情况进行了预测(基于谨慎性原则,保守估计对赌期后的业绩),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所得税费用

  江苏亚银于2018年11月30日获取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享受如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江苏亚银所得税率为15%。同时考虑以前年度弥补亏损和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根据财税【2018】99号文件: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2019年-2020年根据该政策,研发费用进行加计扣除,扣除比例为75%;2021年及以后年度由于该税收政策到期后无法判断是否有新政策出台,故未来年度所得税预测按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

  3)折旧与摊销的预测

  根据江苏亚银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方式,对存量、增量固定资产,按照江苏亚银现行的折旧(摊销)年限、残值率和已计提折旧(摊销)的金额逐一进行了折旧测算。并根据原有固定资产分类,将测算的折旧及摊销分至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

  4)资本性支出预测

  资本性支出系为保障江苏亚银生产经营能力所需的固定资产更新支出及新增设备的支出。

  根据江苏亚银的发展规划及目前实际执行情况,并结合江苏亚银业务的扩展,预计增加员工需配备的增量设备及新运营模式需要投入的增量固定资产,以及对存量固定资产的更新。

  5)营运资金的预测

  营运资金的追加需考虑对江苏亚银经营有影响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货币资金、存货、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职工薪酬、税金等因素的影响。根据各种因素的周转率测算未来各因素的需求金额,并按照以下公式计算追加营运资金:

  年度需要追加的营运资金=当年度需要的营运资金(不含货币资金)-上一年度需要的营运资金

  根据历史年度数据分析、并对江苏亚银财务人员访谈,得出各年营运资金占当年收入的比例,以此作为未来年度营运资金的计算依据。

  以后年度营运资金增加额=当年度需要的营运资金-上一年度需要的营运资金

  通过分析估值基准日的营运资金数据,本次按以前年度营运资金所涉及科目的周转率预测营运资金追加额。

  6)未来年度现金流预测

  根据上述分析,对未来年度现金流预测。

  7)折现率的选取

  折现率,又称期望投资回报率,是基于收益法确定资产价值的重要参数。对整体资产估值的折现率,应当能够反映整体资产现金流贡献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行业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以及技术风险。市场风险是对所有企业产生影响的因素引起的风险。行业风险主要指项目所属行业的行业性市场特点、投资开发特点以及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等因素造成的行业发展不确定给项目预期收益带来的不确定性。企业的特定风险分为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两类。经营风险指由于市场需求变化、生产要素供给条件变化以及同类企业间的竞争给未来预期收益带来的不确定影响,经营风险主要来自市场销售、成本、技术等方面。财务风险是筹资决策带来的风险,也叫筹资风险,指经营过程中的资金融通、资金调度、资金周转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对未来预期收益的影响。

  折现率是现金流量风险的函数,风险越大则折现率越大,因此折现率要与现金流量匹配。确定折现率有多种方法和途径,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本次估值收益额口径为投资资本现金流量,则折现率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计算公式:

  WACC=(Re×We)+〔Rd×(1-T)×Wd〕

  其中:Re为公司普通权益资本成本

  Rd为公司债务资本成本

  We为权益资本在资本结构中的百分比

  Wd为债务资本在资本结构中的百分比

  T为公司有效的所得税税率

  本次估值采用资本资产定价修正模型(CAPM),来确定公司普通权益资本成本Re,计算公式为:

  Re=Rf+β×(Rm-Rf)+Rc

  其中:Rf为现行无风险报酬率;

  β为企业风险系数;

  Rm为市场期望报酬率历史平均值;

  (Rm-Rf)为市场风险溢价;

  Rc为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8)收益法估值的测算

  公司采用收益法对江苏亚银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估值测算,结果约为19,269万元。

  (三)结合江苏亚银行业地位、核心竞争力、市场竞争格局、同行业公司市盈率情况、可比收购案例评估增值和市盈率等,说明江苏亚银评估增值的合理性及本次交易作价的公允性。

  回复:

  1、江苏亚银所在行业市场竞争格局、行业地位及核心竞争力

  江苏亚银在其细分行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优势,尤其针对优势省份具备强竞争力。江苏亚银与银行前端业务紧密相连,此领域的公司将自己的收入立足于为银行带来利润的基础之上,因此公司判断这将会形成一个快速增长且具有活力的市场。目前整体市场格局较分散,从商业模式来讲,目前市场上与江苏亚银相似的,以产品赋能支付场景,加相应解决方案服务于银行的企业较少。

  2、江苏亚银评估增值的合理性及本次交易作价的公允性

  (1)江苏亚银估值的基本情况

  根据江苏亚银业务和未来盈利能力情况,在参考上述IT服务行业近年来并购估值水平情况后,公司审慎确定江苏亚银动态市盈率比率(P/E)为10倍,根据江本次交易设置的业绩承诺数据,在详细分析其具有合理性和可实现性后,江苏亚银承诺期平均承诺净利润为1900万元,江苏亚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可比交易案例企业动态市盈率×被估值单位承诺期平均净利润)=10×1900=19,000.00万元。

  (2)江苏亚银评估增值的原因

  江苏亚银作为软件服务企业,其生产经营过程中不需要大额的固定资产或生产设备的投入,江苏亚银账面价值反映的是企业现有资产的历史成本,难以完全衡量研发、运营和渠道的无形资产价值。本次收购估价采用市场法,充分考虑到了江苏亚银被公司收购后资源整合带来的综合获利能力和综合价值效应。

  (3)可比收购案例评估增值情况

  A股市场与本次交易可比(软件服务行业标的资产的收购)的上市公司收购公告案例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注:本组数据为模拟注册资本全部实缴后的增值率。

  软件服务行业为轻资产行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一般不需要大额的固定资产或生产设备的投入,因此其资产规模及净资产规模一般较低,致使同行业上市公司收购案例中评估增值率普遍较高。鉴于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900万元尚未实缴,同时综合考虑江苏亚银的行业地位、核心竞争优势和可比交易估值,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增值率具备合理性。

  (4)交易作价的合理性及公允性

  1)本次交易市盈率与可比交易案例市盈率的情况

  根据公开市场数据,可比交易公告案例的市盈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IT服务行业近年来的并购动态市盈率(交易对价/承诺期平均净利润)均值为11.37倍。

  2)同行业上市公司市盈率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根据公开市场数据,以为银行提供软件服务为核心业务或营业收入第一大来源的上市公司,统计其市盈率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市盈率为10倍,与同行业可比交易平均水平相比处于较低水平,依据该评估价值确定的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股东权益。经交易各方协商达成一致,本次交易作价以标的公司预估值19,000万元为定价依据。本次交易作价系综合考虑标的公司经营发展情况、核心竞争力、历史业绩水平及所处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着重反映标的资产的未来综合获利能力。因此本次交易作价具有合理性。

  五、请说明交易对手方郭超、陈磊、洪渊、刘海滨、于波、任楚雄、管中凯与你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关系。

  回复:

  截至本回复公告日,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手方郭超、陈磊、洪渊、刘海滨、于波、任楚雄、管中凯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也不存在其他利益关系。

  六、请你公司参照《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附件第1号《上市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公告格式》的要求补充披露江苏亚银最近三年又一期的股权变动及评估情况。

  回复:

  江苏亚银最近三年一期的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以上历次股权变更均未进行过资产评估。

  七、你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

  截至本回复公告日,公司无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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