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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ST飞马           公告编号:2020-08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飞马国际”)于2018年11月13日披露了《关于涉诉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2)、2018年12月18日披露了《关于涉诉事项暨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6)、2019年1月12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涉诉事项暨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2019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2019年5月1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8)、2019年6月1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6)、2019年6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3)、2019年7月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9)、2019年7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2)、2019年8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5)、2019年8月1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8)、2019年8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1)、2019年9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9)、2019年10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3)、2019年11月1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0)、2019年11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3)、2019年12月1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4)、2019年12月3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8)、2020年3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2020年5月2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2020年6月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2020年8月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以及2020年8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7)。日前,经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等公开信息渠道以及相关法律文书等资料,现就公司前期披露的以及截至目前所了解到的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公司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情况

  1、公司前期已披露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2、公司新增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情况

  

  上述新增案件涉案本金为人民币4,757.81万元,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46%。

  3、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相关资产被查封冻结情况

  因上述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深圳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与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托商业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对方申请财产保全,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相关资产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冻结、轮候查封/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含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

  

  除上述受限账户外,公司(含子公司)其他被冻结/轮候冻结银行账户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股权资产冻结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5)、2019年6月2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银行账户及相关资产被查封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4)、2019年8月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股权资产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资产被查封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6)、2019年8月1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股权资产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9)以及2019年11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3)。

  (2)公司持有的股权资产及其他资产被查封冻结情况

  

  (3)深圳骏马环保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骏马环保”)持有的股权资产被查封冻结情况

  

  (4)控股股东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马投资”)及实际控制人黄壮勉相关资产被查封冻结情况

  A、实际控制人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

  

  B、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相关资产被查封冻结情况

  

  二、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及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尚未获悉其他应予以披露而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部分诉讼/仲裁案件收到了法院或仲裁机构送达的判决书等法律文书,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尚处于未开庭审理、判决或处于上诉阶段,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情况。如相关案件的最终判决及执行结果对公司不利,将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业务开展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公司对上述案件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正积极与有关方进行沟通、协商,并聘请律师团队协助进行应对,争取尽快解决相关问题。后续,公司将根据上述案件和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此外,公司于前期被债权人申请重整,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月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管理人。截至目前,公司预重整期间债权申报、资产评估工作已完成,公司、管理人以及有关方全力推进公司预重整以及重整事项相关工作,并于2020年9月12日在管理人主持下召开了预重整债权人沟通会议,就公司预重整期间管理人工作情况、重整方案(预案)、经营方案等与会债权人进行了沟通交流,全力推动公司尽快进入重整程序。截至目前,公司重整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最终重整方案与日前预重整债权人沟通会上介绍的重整方案(预案)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同时本次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亦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公司被裁定进入重整程序,公司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盘活资产、改善经营,并通过重整解决沉重债务负担,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2、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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