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78 证券简称:亚士创能 公告编号:2020-05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246号)及其附件《关于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讨论,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并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78 证券简称:亚士创能 公告编号:2020-060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出具不减持公司股份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246号)的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李金钟先生及其关联方上海创能明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润合同生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润合同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润合同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赵孝芳出具了《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声明和承诺》,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鉴于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士创能”)拟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人/本公司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就上述重大事项承诺如下:
1、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本公司未以任何方式减持亚士创能的股票。
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本公司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亚士创能的股票。
3、本承诺为不可撤销承诺,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人/本公司具有约束力,若本人/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情况,则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亚士创能所有,同时本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78 证券简称:亚士创能 公告编号:2020-061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9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涛路28号亚士创能一楼六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金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独立董事潘英丽女士、孙笑侠先生、张旭光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李茂林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永军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总监王欣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票数已剔除公司直接持股的董监高表决票数;
2、 第1、2、3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后通过。
3、 第1、2、3项议案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已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上海创能明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润合同生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润合同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润合同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李金钟、赵孝芳、王永军、沈刚、徐志新及其他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的公司股东及其关联人,回避表决的股份数量为129,146,400股,其中包含李金钟先生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直接持有公司的1,496,300股。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佳、吕奥纯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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