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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南亚新材          证券简称:688519        公告编号:2020-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股股东南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26,04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53.78%。本次质押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7,7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6.11%,占公司总股本的3.28%。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亚新材”)于2020年9月14日接到上海南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亚集团”或“控股股东”)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 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且相关股份不具有潜在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2、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事项与南亚新材生产经营需求无关。上述质押系控股股东为其关联方融资7,5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所需,该关联方自身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其已对控股股东书面承诺将严格按照信托融资合同相关条款履行还款义务。

  3.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4.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南亚新材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事项产生实质性影响。控股股东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也不会导致其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将采取积极的措施应对。

  5、控股股东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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