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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0-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9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4楼广益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注:本公司股份总数618,000,000股。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三项议案均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为关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为325,000,000股,因此,本次股东大会可实际参与表决的股份总数为293,000,000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徐国群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召集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郭磊、李贵桃、戴同彬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4人,监事顾宏武、宋春涛、廉永战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张军因新冠疫情防控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综合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三项议案均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为关联股东,在审议上述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为325,000,000股。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天哲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宇月、黄杨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议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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