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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955        证券简称:欣龙控股      公告编号:2020-07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0月12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28日

  7、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澄迈县老城开发区公司企业技术中心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题: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2.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5发行数量

  2.6限售期

  2.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2.8募集资金存放账户

  2.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2.10上市地点

  2.1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3、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6、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7、 《关于公司与嘉兴天堂硅谷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8、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9、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1、 《关于调整董事津贴的议案》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内容刊登于2020年9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三)上述议案中第1-10项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控股股东嘉兴天堂硅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所持的拥有表决权的股份将对上述议案中第1-10 项议案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如有)、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9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登记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2号珠江广场帝豪大厦17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570125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表决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如有)。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8-68585274     传真:0898-68582799

  联系人:汪  燕

  电子邮箱:xlkg@xinlong-holding.com

  6、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55”,投票简称为“欣龙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0年10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0年10月12日召开的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如下:

  

  注:委托人未明确填写投票指示时,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有效期限: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955           证券简称:欣龙控股      公告编号:2020-075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9月11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16日在海南省澄迈县老城开发区公司企业技术中心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人数为3人,现场出席人数为2人,王树玲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洪斌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认真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要求,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同意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与会监事对下列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遇尾数,则向上取数。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金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现金分红、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根据有关规定对上述发行底价及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为面向特定对象的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嘉兴天堂硅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天堂硅谷”)共计1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对象。

  若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89,000,000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嘉兴天堂硅谷全额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如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或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认购人以审核机构最终核准的股份总数全额认购。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发行人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行为,发行数量将由发行人董事会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协商后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以及发行人总股本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六)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嘉兴天堂硅谷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股份解禁之日止,认购人就其所认购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限售期结束后,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6,839.00万元(含66,839.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医用卫生材料制造项目、8,000吨水刺非织造材料生产线项目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其中医用卫生材料制造项目合计投入21,852.95万元,年产8,000吨水刺非织造材料生产线项目合计投入13,109.64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合计31,876.41万元。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投资总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上述单个或多个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和顺序进行调整。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募集资金存放账户

  公司已经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编制了《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战略、本次非公开发行合规性等情况,编制了《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机制,公司制订了《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嘉兴天堂硅谷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嘉兴天堂硅谷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发行对象嘉兴天堂硅谷为公司控股股东,其直接持有公司49,760,81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24%,嘉兴天堂硅谷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的证券品种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完整的会计年度,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出具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其他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方案有关的事项;

  2.根据相关监管政策要求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修改、补充、签署、递交、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聘用中介机构协议、承销协议、保荐协议、认股协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3.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签署、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全权回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主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4.在取得证券监管部门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核准批复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票发行相关事项;

  5.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票上市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本次交易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锁定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

  6.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7.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根据市场和公司运营情况,在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对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实际情况和项目需要以公司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8.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包括但不限于调整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时间、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各个发行对象的发行股份数量、认购比例、发行方案及募集资金投向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事项一切事宜);

  9.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将上述授权转授予董事长行使,且该等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0.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相关事项;

  11.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之日起 12个月内。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000955         证券简称:欣龙控股     公告编号:2020-076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办公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1、鉴于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欣龙控股”)未来整体业务发展需求,改善公司整体办公条件,吸引优秀人才,提升企业品牌形象与知名度,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位于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3号的互联网金融大厦B栋第23层整层,建筑面积为1941.5 平方米,购房总价不超过5100万元人民币(暂定,最终成交价格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为准)。

  2、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法定程序办理办公楼购买的相关手续。

  (二)审批程序

  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介绍

  (一)交易对方的名称:海南海岛临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住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40层

  (三)注册资本:530000 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杨惟尧

  (五)经营范围:机场投资,机场运营管理与国内外航空运输有关的地面服务,机场与机场相关的其他项目的投资建设,国内外航空运输业务代理,物流,仓储(非危险品),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临空产业的投资及管理,国内外航空运输业务的技术合作、咨询和服务,农业项目开发,财产租赁,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五金交电、建筑机械销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销售,旅游项目开发及管理。

  (六)关联关系:交易对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名称:互联网金融大厦B栋

  (二)地址: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3号

  (三)规模及面积:互联网金融大厦B栋第23层整层,建筑面积为1941.5 平方米。

  (四)目前状态:现房

  (五)用地性质:商业金融用地/办公

  (六)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争议、司法查封或债权债务纠纷等情况。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本次购买办公楼建筑面积为1941.5 平方米,购房总价不超过5100万元人民币。(暂定,最终成交价格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为准)

  (二)交易定价依据:本次交易的定价以海口市房地产市场价格为参考,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四)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一次性付款

  (五)土地使用权年限:至 2053 年 6 月 28 日止

  (六)预计交付时间:付清房款后6个月内

  (七)合同生效

  本次交易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公司将与海南海岛临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正式签认购合同,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交易符合公司未来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拓展业务,引进优秀人才,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推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本次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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