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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股票交易自查期间内 相关机构及人员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简称:绿景控股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20-06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景控股”或“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江苏佳一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一教育”)100%股份,并同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余丰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会128号文)、《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修订)》、《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具体自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自本次交易申请股票停止交易之日起前六个月起至本次交易重组报告书披露之前一日,即2019年8月28日至2020年8月31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交易相关专业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以及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成年子女,以下合称“核查范围内人员”)。

  三、自查期间内,核查范围内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于2020年9月3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和本次交易相关各方的自查报告及说明,自查期间内核查范围内人员交易绿景控股股票的情况如下:

  沈思思为佳一教育董事、交易对方淮安平衡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平衡创投”)的副总经理胡家玮的配偶,其自查期间内交易绿景控股股票的情况如下:

  

  

  除上述人员存在自查期间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以外,其余核查范围内人员均不存在自查期间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对上述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性质的核查

  上述相关人员出具了关于买卖绿景控股股票的说明及相关承诺,分别承诺如下:

  

  综上所述,根据本次交易相关各方提供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表、自查报告、书面承诺及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上市公司未发现核查范围内人员在自查期间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绿景控股股票的情形。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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