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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116            证券简称:天奈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121,083,390 股

  ●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9月25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奈科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8月3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81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7,964,529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于2019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231,858,116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2,775,785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79,082,331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共涉及限售股股东数32个,对应股票数量为121,083,3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22%。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0年9月25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GRC SinoGreen Fund III L.P.、中金佳泰贰期(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Asset Focus Limited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作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持有发行人的股票,并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

  (3)减持方式:在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发行人的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其他合法的方式等;

  (4)减持价格: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当时的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确定;

  (5)本企业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提前将减持意向及拟减持数量等信息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2、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刘东锋、蓝茵、周艳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在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仍应遵守前述股份锁定承诺。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本承诺;

  (3)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于发行人上市之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额的25%。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4)本人在持有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5)发行人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得减持公司股份;

  (6)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股东毛鸥、魏兆杰、岳帮贤、蔡韦政、郭卫星、谢宝东、林暐国及蔡宗岩承诺:

  (1)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首发前股份;

  (2)本人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3)本人拟遵守法律法规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核心技术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4、苏州熔拓景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今创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立达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宁波鸿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Huitung Investments(BVI)Limited、共青城日盛天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Megatop Capitals Limited、上海聚源聚芯集成电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永诚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横琴鼎业实赢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润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GVT Fund, L.P.、共青城彦阳航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奈普乐科技服务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奈普乐”)、Real Bless International Limited、常州市天时利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沐骁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红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淮安思泰瑞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创禾有限公司、镇江众甫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小轱辘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盛世日晟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镇江凯德威商贸企业(有限合伙)、陈岭、常州华慧建设工程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天奈科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21,083,390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9月25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①新奈普乐合伙人蓝茵、周艳现任公司监事,魏兆杰、岳帮贤、蔡韦政、郭卫星、林暐国现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及其承诺,其通过新奈普乐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12个月届满后解除锁定,但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注:②毛鸥现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及其承诺,其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12个月届满后解除锁定,但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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