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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0-06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股东为昌都市大博通商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大博醫療國際投資有限公司、林志军、拉萨合心同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靖县泽瑞医疗器械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现锁定期即将届满,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36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50%。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9月22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06号”文核准,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10万股,其中网下配售401万股,网上定价发行3,609万股,2017年9月22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0,010万股。

  (二)2018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8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18年12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18年12月10日。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0,010万股变更为40,193万股。

  (三)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9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19年11月20日完成3,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0,193万股变更为40,192.7万股。

  (四)2019年9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9年9月27日,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9年11月28日。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0,192.7万股变更为40,226.51万股。

  (五)2020年3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0年4月1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7月2日完成29,3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0,226.51万股变更为40,223.58万股。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402,235,8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361,648,5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91%;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40,587,2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9%。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如下: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在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1、 股份锁定及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和特定情况下锁定期延长承诺

  1) 发行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 本人/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3) 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发行人上市后,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第2、3项所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4) 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因本人/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本公司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上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将向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 减持承诺

  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本公司将审慎制定发行人股票的减持计划,按照相关计划逐步进行减持,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年末发行人总股本的5%。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本人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进行减持,减持行为将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合法方式进行,本人/本公司将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公告本次减持的数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若本人/本公司违反上述声明,本人/本公司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股份的锁定期3个月;如果因未履行上述公开声明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0年9月22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6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50%。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人数为5名,其中4名法人股东,1名自然人股东。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注[1]:原股东拉萨大博传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更名为南靖县泽瑞医疗器械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6、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及《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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