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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0-09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为987.93万份,分三期行权,占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93%;

  2、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为359名;

  3、本次期权的行权价格:37.77元/股;

  4、股票期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5、公司已于2020年9月17日完成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向359名激励对象授予987.93万份股票期权,期权简称:纳思JLC2,期权代码:037875,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9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监事均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邹雪城先生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监事会就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项发表了专项审核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19年9月20日至2019年9月29日,公司在内网上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19年10月1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19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核查<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2019年10月16日,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19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监事均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就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2019年11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纳思JLC1,期权代码:037838,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4,853.30万份股票期权,分四期行权;本次期权的授予日期:2019年10月31日;授予人数:765人,本次期权的行权价格:27.73元/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2019年11月12日。

  2020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2020年8月26日至2020年9月4日,公司在内部OA办公系统上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公司未接到任何对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0年9月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的情况

  1、预留股票期权授权日:2020年8月27日

  2、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数量:987.93万份

  3、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37.77元/股

  4、授予人数及数量:向359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987.93万份股票期权。

  获授的股票期权情况如下:

  

  注: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5、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可行权日和禁售期

  (1)有效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等待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权登记完成日起计。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3)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可行权日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行权:

  A、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B、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C、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D、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预留部分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计划安排如下: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6、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考核要求

  预留部分授予的股票期权业绩考核目标按下表约定执行: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 公司当期业绩目标达成率在100%以上达成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可按照本计划约定行权;若公司当年业绩目标达成率高于或等于80%(含本数)、低于100%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按照公司业绩指标达成比例行权;若公司当年业绩目标达成率低于80%(不含本数)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净利润(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本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作为计算依据。

  (2)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层面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0 年-2022 年会计年度中,除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目标进行考核外,还分年度对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的业绩目标进行考核,并以达到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经营业绩考核相关制度实施。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考核相关制度实施。

  个人当年可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行权系数

  

  在公司业绩目标和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B以上,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行权其全部获授的权益;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B-,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50%的比例行权其获授的权益,激励对象不得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激励对象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综上,激励对象当年可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X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率X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年度业绩目标达成率X个人绩效评定对应的行权系数。

  三、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纳思JLC2

  2、期权代码:037875

  3、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2020年9月17日

  四、激励对象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前次公示情况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其获授并登记的权益数量与2020年8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一致。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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