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0-08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齐翔腾达,证券代码:002408)连续三个交易日(2020年9月15日、2020年9月16日、2020年9月17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核实并关注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经核查公司除以下重大事项外未有其他异常情况,现将重大事项及核查结果说明如下:
1、公司正在筹划分拆所属子公司在创业板上市事项,分拆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临时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 年9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披露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经深交所批准,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9月15日上市,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临时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18年12月11日披露了《关于投资建设20万吨/年甲基丙烯酸甲酯(MMA)及配套项目的公告》,目前该项目一期10万吨/年MMA装置已于近期投料开车并产出合格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4、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5、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6、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7、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其他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提醒投资者:公司正在筹划分拆所属子公司在创业板上市事项,目前该事项尚未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还需获得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进展信息,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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