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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2020年9月15日、9月16日、9月17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3.7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注意到近期媒体关于影像版权服务平台的相关报道,公司于近期参股投资了北京知图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知图美公司”),目前相关工商变更的流程正在推进中;除此之外,公司亦以自身积累的成熟的版权区块链相关技术以及基于DCI体系支撑的版权综合服务,与知图美公司展开影像版权保护的相关业务合作,从而获取版权保护服务的收入分成。目前该业务合作尚在前期阶段,暂未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资产购买、控股股东变更、重大合同等对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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