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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重大资产重组债权债务转移的通知公告

  证券代码:600228                      证券简称:ST昌九                      公告编号:2020-07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草案)》,公司计划将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6月30日)相关资产和负债予以置出,由杭州昌信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昌信”)及相关方作为相关资产或负债的继受方承继相关法律权利或义务。

  为进一步保障债权人、债务人权益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确保本次交易顺利实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次重组涉及的公司置出资产中相关债权债务转移事项公告通知如下:

  1、针对2020年6月30日之前(含当日)公司享有债权的债务人,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视为完成债权转让事宜,杭州昌信依法取得相关债务的债权人地位。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相关债务人届时应直接向杭州昌信履行相关债务人义务,履行债务的方式和条件不变。如公司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完成时点之前向公司清偿相关债务的,公司将与相关方予以沟通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转移手续。

  2、针对2020年6月30日之前(含当日)依法对公司享有债权的债权人,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与公司联系协商办理有关债务转移事宜,相关债权人可根据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采取现场、电话、邮寄等方式提出声明或意见。如您/贵司有意与杭州昌信换签相关合同,公司可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如公司债权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向本公司申报主张债权或完成债权转移手续,公司将依法依规处理相关债务。

  联系方式具体如下: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10-87403671、010-87403675(债权债务申报时间为工作日10:00-12:00、14:00-17:00)

  联系邮箱:600228@changjiugroup.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28                      证券简称:ST昌九                      公告编号:2020-081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秘书辞职情况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李季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李季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其辞职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李季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总经理等职务。

  李季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规范治理、合规运营、信息披露等倾注大量心血,为公司战略规划、科学决策、高质量转型升级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李季先生为公司发展所作突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2020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凡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陈明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水平,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陈明先生已经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董事会秘书资格审核的无异议备案。

  王凡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水平,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1.辞职报告;

  2.经公司董事签字确认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十八日

  附: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陈明,中国国籍,男,1987年10月生,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硕士。历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某部干部,北京市文化中心建设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法务部经理,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证券事务部副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总监。

  陈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未发现陈明先生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陈明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

  王凡,中国国籍,女,1987年6月生,英国埃克斯特大学金融硕士,历任上海领灿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专员,上海大汉三通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经理。

  王凡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王凡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

  

  证券代码:600228          证券简称:ST昌九          公告编号:2020-083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基本情况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拟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上海享锐企业管理咨询事务所(有限合伙)、上海鹄睿企业管理咨询事务所(有限合伙)、NQ3 Ltd.、Orchid Asia VI Classic Investment Limited、SIG China Investments Master Fund III, LLLP、QM69 Limited、Yifan Design Limited、Rakuten Europe S.à r.l.、上海睿净企业管理咨询事务所(有限合伙)、上海曦鹄企业管理咨询事务所(有限合伙)、上海曦丞企业管理咨询事务所(有限合伙)、上海渲曦企业管理咨询事务所(有限合伙)、上海炆颛企业管理咨询事务所(有限合伙)及Viber Media S.à r.l(以下简称“交易对手方”)购买其所持有的上海中彦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彦”)100%股份,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

  二、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

  2020年3月5日、2020年3月12日公司分别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2020-005)。停牌期间,公司与相关方签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协议。

  2020年3月12日,公司受同美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美集团”)委托向《江西省产权交易合同》签约方发送《关于<江西省产权交易合同>条款相关事项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公司核实,公司、江西昌九集团有限公司、同美集团尚未收到《江西省产权交易合同》其他签约方的回复。

  2020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公司股票于2020年3月19日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以及《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预案摘要等相关公告及文件。

  2020年3月18日,公司与上海中彦及交易对手方签订《重大资产重组协议》《重大资产重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公司与杭州昌信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享锐企业管理咨询事务所(有限合伙)签订《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股份认购协议》。

  2020年3月19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召开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2020年3月25日,公司召开了重大资产重组媒体(网络)说明会,与会人员在媒体说明会上详细介绍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并就媒体及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有关媒体说明会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2020年3月25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二部下发的《关于对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27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各方对《问询函》相关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日、2020年4月10日、2020年4月17日、2020年4月25日、2020年4月30日、2020年5月12日、2020年5月20日、2020年5月27日、2020年6月3日、2020年6月10日、2020年6月17日、2020年6月24日、2020年7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2020-024、2020-025、2020-027、2020-031、2020-032、2020-037、2020-040、2020-042、2020-044、2020-046、2020-048、2020-050)。

  2020年4月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可能涉及间接控股股东合同约定事项解决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投资设立杭州昌义商业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义商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

  2020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介聘任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拟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事项的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2020-036)。

  2020年5月20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二部下发的《关于ST昌九重大资产重组调整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549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昌九重大资产重组调整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

  2020年5月26日,公司、上海中彦及相关中介机构完成对《关于ST昌九重大资产重组调整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问询函》相关问题的回复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ST昌九重大资产重组调整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问询函@的?复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上海中彦及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有关事项的说明、回复意见等有关文件。

  2020年7月8日,公司、上海中彦及相关中介机构完成对《关于对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相关问题的回复工作并修订了《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对<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上海中彦及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有关事项的说明、回复意见等有关文件。

  2020年7月22日,昌义商业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公司将所持有的江西昌九金桥化工有限公司27.09%的股权划转调整至昌义商业名下,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2020年8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进展暨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关于下属公司股权结构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业务指引》等规定,上市公司首次披露重组方案至发出审议本次重组方案的股东大会通知前,上市公司应当与交易各方保持沟通联系,并至少每30日披露一次进展公告,说明本次重组事项的具体进展情况。根据上述规定,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2020年5月18日、2020年6月18日、2020年7月18日、2020年8月18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2020-033、2020-047、2020-055、2020-060)。

  2020年8月24日,为切实保障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事项的顺利推进,进一步强化双方履约责任,公司和上海中彦签订《重大资产重组保证金协议》,2020年8月28日,公司收到上海中彦支付的第一笔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2020年8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签订<重大资产重组保证金协议>的公告》《关于公司收到重大资产重组保证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2020-071)。

  2020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草案摘要及其他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重大资产重组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将在2020年10月9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82)。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相关审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本次交易事项能否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杭州昌义商业咨询有限公司的相关风险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2020年7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进展暨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2020-056)。

  公司此次重大资产重组存在其他相关风险,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2020年3月27日、2020年7月9日、2020年9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间接控股股东合同约定事项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司风险提示公告》《关于对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2020-010、2020-016、2020-051)以及《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的风险提示内容。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28          证券简称:ST昌九      公告编号:2020-082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0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0月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号嘉里大酒店3层北京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0月9日

  至2020年10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第十五次、第十八次会议及/或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19日、2020年5月20日、2020年9月18日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15、议案1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1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15、议案17、议案1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西昌九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登记手续单位股东(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以及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凡2020年9月25日交易结束后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于2020年9月30日15:00时前,到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本公司股东也可于2020年10月9日当天13:00—13:30在股东大会现场接待处(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号嘉里大酒店3层北京厅)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3、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证券部登记或用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股东大会会议现场接待处

  联系人:王凡

  电话:010-87403675

  邮编:100000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按已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确认其与会资格,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现场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本次会议将严格遵循会议举办地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规定以及卫生管理部门、会议场所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自行提前、充分了解、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公共卫生指南,境外或外地抵京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注意提前合理安排行程。

  4、本次会议将在室内空间举行,场地有限,出席会议的人员应当遵从现场会务指南、注意个人卫生防护,公司不排除因现场出席人员密度超出会议场地空间承载量而临时调整场地或制定其他临时会务方案。

  5、为切实保护广大股东的投资者权益及人身健康安全,公司呼吁广大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会议并行使股东权利,减少室内聚集;公司建议现场投票的股东尽量通过委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投票的方式行使股东表决权,具体委托手续可通过公司联系人进行办理;公司建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提前预约参会,以便公司为各位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制定良好的会务服务方案。

  特此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0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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