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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未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 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0-08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9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召开2020年第41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对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进行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未获得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铭普光磁,股票代码:002902)将于2020年9月18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文件,待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后将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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