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0-067
公司股东厦门鲁鼎思诚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诚药业”)于2020年8月7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鲁鼎思诚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014,21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1.25%。公司分别于2020年9月12日、2020年9月17日、2020年9月18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关于股东计划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公告》、《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2020-065、2020-066)。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收到股东鲁鼎思诚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公告披露日,鲁鼎思诚减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
1、股份来源:参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份(包括非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2、股东减持情况
3、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三、备查文件
公司股东鲁鼎思诚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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