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0-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19年7月5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6月22日、2019年7月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19年8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1,470,040股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8月8日全部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7)。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上述股份锁定期为2019年8月13日起12个月,已于2020年8月12日锁定期届满。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中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后续将进行财产清算和分配工作。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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