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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 司法冻结及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33         证券简称:铂力特         公告编号:2020-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实际控制人折生阳所持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和解冻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折生阳本次被冻结的股份数量占其持股总数的比例较低,且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上述被冻结股份已解除冻结,不会影响公司股份的稳定,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以及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及解除冻结的具体情况

  公司近期获悉股东折生阳所持有本公司511,861股股份存在被司法冻结及解除冻结的情形,经向股东征询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1、被冻结及解除冻结股份的基本情况

  

  除上述被冻结的股份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被冻结的股份。

  2、本次被司法冻结的原因

  经向股东征询,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涉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折生阳关于其他公司之间的股权转让纠纷,涉及金额为2,700万元,相关方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冻结了折生阳所持有公司的511,861股股份。

  3、本次解除冻结的过程和情况

  股东折生阳向法院提供了其名下账户中2,700万元人民币存款资金作为其他等值担保财产,请求变更保全标的物,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其请求符合法律规定,裁定冻结其名下2,700万人民币存款资金,解除折生阳所持有本公司511,861股股份的冻结。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上述被冻结股份已解除冻结。

  二、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解除司法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折生阳属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折生阳本次被冻结的股份数量占其持股总数的比例较低,且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上述被冻结股份已解除冻结,不会影响公司股份的稳定,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以及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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