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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南豫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要约收购 公司股份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919     证券简称:金徽酒     公告编号:临2020-05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30个自然日,即2020年9月16日至2020年10月15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最后三个交易日,即2020年10月13日、2020年10月14日、2020年10月15日,预受的要约不得撤回。

  ● 本次要约收购申报代码为“706067”,简称“金徽收购”。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徽酒”)于2020年9月8日公告了《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及《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于2020年9月14日公告了《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豫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申报公告》及《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园股份”)一致行动人海南豫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豫珠”)自2020年9月16日起要约收购公司40,580,800股已上市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一、本次要约收购申报的有关事项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后30日内,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不少于3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

  1.收购人名称:海南豫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被收购公司名称: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3.被收购公司股票简称:金徽酒

  4.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603919

  5.收购股份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6.预定收购股份数量:40,580,800股

  7.预定收购股份占被收购公司总股本比例:8.00%

  8.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9.要约价格:17.62元/股

  10.要约收购期限:2020年9月16日至2020年10月15日

  若公司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至要约期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收购价格或要约收购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但最终要约价格不低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价。

  二、要约收购目的

  公司系我国“中华老字号”白酒酿造企业之一,系甘肃地区知名白酒企业,目前已发展成为以优质白酒酿造为主,集科技研发、物流配送、网络营销、观光旅游为一体的区域性白酒企业。本次要约收购前,豫园股份根据与甘肃亚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特集团”)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及《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已受让并持有公司152,177,9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9.99998%。

  基于对公司的深入调查研究,及对豫园股份自身未来战略布局的进一步考量,豫园股份拟通过收购人进一步增持公司股份,以进一步巩固对金徽酒的控制权,优化金徽酒持股结构,合计拥有金徽酒表决权的股份将超过30%。根据《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豫园股份需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收购人系豫园股份之全资孙公司,拟向除豫园股份之外的其他所有持有上市流通普通股(A股)的股东发出部分要约。

  本次要约收购后,豫园股份对金徽酒的控制权将进一步巩固,有利于提升金徽酒的业务拓展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增强金徽酒竞争实力、提升金徽酒价值。

  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金徽酒之上市地位为目的。

  三、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30个自然日,即2020年9月16日至2020年10月15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最后三个交易日,即2020年10月13日、2020年10月14日、2020年10月15日,预受的要约不得撤回。

  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投资者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四、股东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 申报代码:706067

  2. 申报价格:17.62元/股

  3. 申报数量限制

  公司股东申报预受要约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其股东账户中持有的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股票数量,超过部分无效。被质押、司法冻结或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部分不得申报预受要约。

  4. 申请预受要约

  公司股东申请预受要约的,应当在收购期限内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预受要约事宜,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预受数量、收购编码。要约期内(包括股票停牌期间),股东可办理有关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预受要约申报当日可以撤销。

  5. 预受要约的卖出

  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票当日可以申报卖出,卖出申报未成交部分仍计入预受要约申报。流通股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同一日对同一笔股份所进行的非交易委托申报,其处理的先后顺序为:质押、预受要约、转托管。

  6. 预受要约的确认

  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中登公司对确认的预受要约股份进行临时保管。经确认的预受要约股票不得进行转托管或质押。

  7. 收购要约的变更

  要约收购期限内,如收购要约发生变更,原预受申报不再有效,中登公司自动解除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被收购公司股东如接受变更后的收购要约,需重新申报。

  8. 竞争要约

  出现竞争要约时,预受要约股东就初始要约预受的股份进行再次预受之前应当撤回原预受要约。

  9. 司法冻结

  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证券公司应当在协助执行股份冻结前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申报。

  10. 预受要约情况公告

  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上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以及撤回预受的有关情况。

  11. 要约收购资金划转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三个交易日内,收购人将含相关税费的收购资金足额存入其在中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账户,然后通知中登公司,将该款项由其结算备付金账户划入收购证券资金结算账户。

  12. 要约收购股份划转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收购人将向上交所法律部申请办理股份转让确认手续,并提供相关材料。上海证券交易所法律部将完成对预受股份的转让确认手续,收购人将凭上交所出具的股份转让确认书到中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13. 收购结果公告

  收购人将在股份过户手续完成后按相关规定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部提交金徽酒收购情况的书面报告并就收购情况作出公告。

  五、预受要约人撤回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 撤回预受要约

  预受要约股份申请撤回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撤回预受要约事宜,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撤回数量、收购编码。要约期内(包括股票停牌期间),股东可办理有关撤回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撤回预受要约申报当日可以撤销。

  2. 撤回预受要约情况公告

  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上一交易日的撤回预受要约的情况。

  3. 撤回预受要约的确认

  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中登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中登公司对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解除临时保管。

  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三个交易日前,预受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撤回预受要约的手续,中登公司根据预受要约股东的撤回申请解除对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三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4. 出现竞争要约时,预受要约股东就初始要约预受的股份进行再次预受之前应当撤回原预受要约。

  5. 要约收购期间预受要约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或设定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证券公司应当在协助执行股份被设定其他权利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申报。

  6.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预受的要约不可撤回。

  六、预受要约情况

  截至2020年9月21日,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合计990股。

  七、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

  投资者如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详细信息,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9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特此公告。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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