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20-08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本公司将参加“2020年四川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通过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互联网平台举行,投资者可以登陆“全景·路演天下”网站(http://rs.p5w.net)参与公司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周五)15:00 至17:00。
届时公司高管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的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风险防控、投资者保护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20-083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的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回购股份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于2019年9月20日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股份,用途为依法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总金额为不少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5元/股(含),具体请详见于2019年9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88)。
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议案》,为切实履行回购金额承诺,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将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2.00元/股(含)”,确保能够继续实施回购,达到公司承诺的不低于6000万元的最低回购金额。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本次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请详见于2020年8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
截止2020年9月1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4,63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131%,最高成交价为16.3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73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62,482,109.9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32%,最高成交价格为12.3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2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229,498.4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8)。
2、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分别于2019年10月10日、2019年11月5日、2019年12月4日、2020年1月4日,2020年2月5日、2020年3月3日、2020年4月3日、2020年5月7日、2020年6月2日、2020年7月2日、2020年8月4日、2020年9月3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9、2019-099、2019-103、2020-002、2020-004、2020-010、2020-025、2020-034、2020-046、2020-059、2020-064、2020-075)。
3、截止2020年9月19日,回购期限届满,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共计4,63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131%,最高成交价为16.3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7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62,482,109.9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的实施情况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已按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减持信息具体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65),《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0),《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到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关于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
除上述情况之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述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四、回购股份合规性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实施回购股份的既定方案。
2、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10月30日)前5个交易日(2019年10月23日至2019年10月29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9,317,900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2,329,475股)。
4、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五、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注销本次所回购的4,638,000股,并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相关股份注销前,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如下:
六、本次回购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债务履行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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