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98 证券简称:康普顿 公告编号:2020-04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华润信托·创金宝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相应成立日起算。
● 履行的审议程序: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普顿”)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信托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信托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购买信托产品以公司名义进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决策权。公司独立董事对理财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信托产品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流动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信托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本次委托理财产品为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好的信托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受托人: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委托人: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产品名称:华润信托·创金宝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 产品类型:信托理财产品。
3、 购买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
4、 产品期限: 2个月,自相应成立日起算。
5、 业绩计提基准:产品为净值型、固定收益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本期预计业绩比较基准为4.8%/年。
6、 履约担保:无。
7、 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9月14日。
8、信托计划财产的管理运用方式:本信托计划财产的管理与运用由受托人、投资顾问、保管银行共同完成。各方根据本信托计划下的相关合同与协议履行各自的职责。本信托计划的投资比例应当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资于存款、债券、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计划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本信托计划禁止用于贷款、抵押融资或对外担保等用途,禁止用于可能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信托文件约定禁止从事的其他投资。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信托为固定收益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计划的投资比例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资于存款、债券、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计划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委托人自愿委托受托人将信托资金用于信托业保障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计划;现金、银行存款、同业存款、同业存单、债券逆回购等;国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金融债、中央银行票据、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SCP)、中期票据、集合票据、集合债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等)、资产支持证券(ABS)等。
(三) 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资金的最终使用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信托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信托产品的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每年度结束后,结合上一年度委托理财情况,并根据公司资金规模、下一年度现金流量预算等情况,合理预计下一年度公司委托理财的总额度,拟定委托理财可行性方案。内审部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二)交易对方主要业务最近三年业务发展状况及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华润信托2017~2019年的年报摘要显示,其主要指标:营业收入分别为26.74亿元、27.08亿元和30.46亿元;净利润分别为22.48亿元、23.06 亿元和28.05亿元;资产总计分别为222.44亿元、238.79亿元和262.55亿元;净资产分别为189.15亿元、203.07亿元和227.84亿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2020年二季度,华润信托营业收入为18.28亿元,净利润为13.32亿元,总资产为260.3亿元,净资产为241.34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华润信托,华润信托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理财受托方并非为本次交易专设。
(四)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已对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信用评级及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和评估,评估结果为较低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购买信托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的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理财收益,从而降低财务费用。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303,481,627.21元,本次委托理财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3.30%,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公司自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理财产品由报表列报的项目“其他流动资产”分类调整至报表列报的项目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五、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信托产品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募集失败风险、投资标的风险、税收风险、关联交易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不可抗力风险以及其他风险等,从而对投资安全及投资收益产生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信托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信托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购买理财产品以公司名义进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决策权。公司独立董事对理财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之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注:上述总理财额度包括按余额管理银行理财产品审批的额度2.5亿元,以及信托产品审批的额度5000万元。
特此公告。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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