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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产品主要为外汇套期保值产品。

  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美元5亿元或等值人民币。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实现稳健经营,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外汇结算成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0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累计金额不超过美元5亿元(或等值人民币),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事宜,上述业务额度和授权期限自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该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鉴于近期国际经济、金融环境波动频繁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人民币汇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增强,为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及损益带来的影响,公司拟开展与日常经营及投融资活动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根据相关会计准则,本次投资符合套期保值相关规定。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基于外币需求(主要币种为美元等),在境内外商业银行办理的以规避和锁定汇率及利率风险和成本为目的的交易。结合日常业务及投融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产品主要为外汇套期保值产品,该类产品风险等级较低。

  2、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

  根据海外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美元5亿元或等值人民币,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3、 外汇套期保值额度使用期限

  额度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4、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债务融资以及公司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5、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由财务部门负责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等事宜。

  6、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合规性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二、 外汇套期保值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2020年9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三、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四、 外汇套期保值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 市场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外币投融资业务,存在因标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 流动性风险:因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为通过金融机构操作,存在因市场流动性不足,产生平仓斩仓损失而须向银行支付费用的风险。

  3、 信用风险: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信用风险整体可控。

  4、 履约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要按照滚动预测进行相应风险管理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实际金额与预算偏离而到期无法履约的风险。

  5、 其他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同时,如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将面临因此带来的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

  五、 风险控制措施

  1、 明确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交易原则: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2、 产品选择: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套期保值产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3、 交易对手选择: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目前均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与公司合作历史长、信用记录良好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及国际性银行。

  4、 外汇套期保值公允价值确定:公司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主要为管理未来可预测期间的外汇交易,市场透明度大,成交活跃,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公允价值,公司按照银行、路透系统等公开市场提供或获得的交易数据厘定。

  5、 配备专业人员:公司已配备具备金融衍生品专业知识的专门人员负责公司的汇率风险管理、市场分析、产品研究和公司整体管理政策建议等具体工作。

  6、 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及报告机制:公司对已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设置风险限额,并对风险敞口变化、损益情况进行及时评估,定期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提供风险分析报告;利用恰当的风险评估模型或监控系统,持续监控和报告各类风险,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情况下,增加报告频度,并及时制订应对预案。

  7、 严格执行前台后台职责和人员分离原则,交易人员与会计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六、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参照银行定价,公司每季度均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八、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且已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的要求建立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及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适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防范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及损益带来的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九、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防范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利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十、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4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9月22日在上海市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进行。本次监事会已于2020年9月19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赖雪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防范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利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3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9月19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及相关人员,会议于2020年9月22日在上海市召开,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2人,实际出席的董事12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联席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治理需要,公司董事会选举陈立英女士为联席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开展日常经营管理及履行部分工作职能。

  2、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0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累计金额不超过美元5亿元(或等值人民币),为便于开展相关业务,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事宜,上述业务额度和授权期限自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也已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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