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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305            股票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20-089号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9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9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23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召开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昙华林路202号泛悦中心B座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秦普高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821,691,169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7.381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方式出席的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04,165,276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0.604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7人,代表股份117,525,8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7769%。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共4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26,816,804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5463%。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湖北天明律师事务所等有关人员列席。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同意119,472,77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65%;反对16,1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35%;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关联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共计702,202,297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6,800,704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400%;反对16,1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00%;弃权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包含17项子议案,采用逐项表决的方式。

  2.01 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同意119,203,77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614%;反对16,1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35%;弃权269,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51%。关联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共计702,202,297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6,531,704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9369%;反对16,1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00%;弃权269,0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31%。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2.02 交易对方与标的资产

  同意119,203,77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614%;反对16,1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35%;弃权269,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51%。关联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共计702,202,297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6,531,704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9369%;反对16,1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00%;弃权269,0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31%。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2.03 交易对价及支付方式

  同意119,179,67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412%;反对16,1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35%;弃权293,1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453%。关联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共计702,202,297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6,507,604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8470%;反对16,1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00%;弃权293,1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930%。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2.04 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同意119,203,77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614%;反对16,1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35%;弃权269,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51%。关联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共计702,202,297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6,531,704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9369%;反对16,1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00%;弃权269,0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31%。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2.05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同意119,203,77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614%;反对16,1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35%;弃权269,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51%。关联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共计702,202,297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6,531,704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9369%;反对16,1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00%;弃权269,0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31%。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2.06 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同意119,203,77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614%;反对16,1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35%;弃权269,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51%。关联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共计702,202,297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6,531,704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9369%;反对16,1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00%;弃权269,0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31%。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2.07 发行规模

  同意119,179,67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412%;反对16,1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35%;弃权293,1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453%。关联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共计702,202,297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6,507,604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8470%;反对16,1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00%;弃权293,1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930%。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2.08 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同意119,179,67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412%;反对40,2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37%;弃权269,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51%。关联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共计702,202,297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6,507,604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8470%;反对40,2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499%;弃权269,0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31%。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2.09 上市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同意119,203,77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614%;反对16,1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35%;弃权269,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51%。关联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共计702,202,297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6,531,704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9369%;反对16,1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00%;弃权269,0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31%。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2.10 上市地点

  同意119,203,77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614%;反对16,1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35%;弃权269,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51%。关联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共计702,202,297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6,531,704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9369%;反对16,1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00%;弃权269,0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31%。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2.11 本次吸收合并涉及的异议股东保护机制

  同意119,203,77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614%;反对16,1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35%;弃权269,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51%。关联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共计702,202,297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6,531,704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9369%;反对16,1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00%;弃权269,0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31%。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2.12 业绩承诺与补偿及减值测试

  同意119,203,77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614%;反对16,1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35%;弃权269,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51%。关联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共计702,202,297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6,531,704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9369%;反对16,1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00%;弃权269,0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31%。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2.13 交割

  同意119,203,77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614%;反对16,1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35%;弃权269,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51%。关联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共计702,202,297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6,531,704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9369%;反对16,1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00%;弃权269,0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31%。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2.14 过渡期安排

  同意119,203,77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614%;反对16,1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35%;弃权269,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51%。关联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共计702,202,297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6,531,704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9369%;反对16,1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00%;弃权269,0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31%。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2.15 债权债务安排

  同意119,203,77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614%;反对16,1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35%;弃权269,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51%。关联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共计702,202,297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6,531,704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9369%;反对16,1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00%;弃权269,0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31%。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2.16 职工安置

  同意119,203,77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614%;反对16,1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35%;弃权269,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51%。关联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共计702,202,297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6,531,704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9369%;反对16,1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00%;弃权269,0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31%。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2.17 决议的有效期

  同意119,203,77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614%;反对16,1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35%;弃权269,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51%。关联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共计702,202,297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6,531,704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9369%;反对16,1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00%;弃权269,0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31%。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吸收合并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119,203,77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614%;反对16,1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35%;弃权269,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51%。关联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共计702,202,297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6,531,704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9369%;反对16,1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00%;弃权269,0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31%。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119,203,77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614%;反对16,1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35%;弃权269,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51%。关联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共计702,202,297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6,531,704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9369%;反对16,1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00%;弃权269,0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31%。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5、 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同意119,203,77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614%;反对16,1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35%;弃权269,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51%。关联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共计702,202,297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6,531,704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9369%;反对16,1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00%;弃权269,0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31%。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同意119,203,77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614%;反对16,1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35%;弃权269,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51%。关联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共计702,202,297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6,531,704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9369%;反对16,1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00%;弃权269,0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31%。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同意119,203,77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614%;反对16,1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35%;弃权269,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51%。关联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共计702,202,297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6,531,704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9369%;反对16,1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00%;弃权269,0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31%。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8、 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同意119,203,77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614%;反对16,1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35%;弃权269,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51%。关联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共计702,202,297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6,531,704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9369%;反对16,1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00%;弃权269,0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31%。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同意119,203,77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614%;反对16,1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35%;弃权269,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51%。关联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共计702,202,297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6,531,704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9369%;反对16,1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00%;弃权269,0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31%。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相关交易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同意119,203,77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614%;反对16,1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35%;弃权269,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51%。关联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共计702,202,297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6,531,704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9369%;反对16,1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00%;弃权269,0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31%。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同意119,203,77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614%;反对16,1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35%;弃权269,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51%。关联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共计702,202,297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6,531,704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9369%;反对16,1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00%;弃权269,0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31%。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同意119,203,77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614%;反对16,1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35%;弃权269,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51%。关联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共计702,202,297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6,531,704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9369%;反对16,1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00%;弃权269,0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31%。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13、《关于批准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合并审阅报告与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119,203,77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614%;反对16,1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35%;弃权269,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51%。关联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共计702,202,297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6,531,704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9369%;反对16,1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00%;弃权269,0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31%。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同意119,203,77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614%;反对16,1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35%;弃权269,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51%。关联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共计702,202,297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6,531,704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9369%;反对16,1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00%;弃权269,0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31%。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的议案》

  同意821,406,06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653%;反对16,1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0%;弃权269,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2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6,531,704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9369%;反对16,1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00%;弃权269,0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31%。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119,203,77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614%;反对16,1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35%;弃权269,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51%。关联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共计702,202,297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6,531,704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9369%;反对16,1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00%;弃权269,0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31%。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17、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重新出具相关承诺的议案》

  同意119,203,77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614%;反对16,1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35%;弃权269,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51%。关联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共计702,202,297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6,531,704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9369%;反对16,1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00%;弃权269,0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31%。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本次交易方案中有关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

  同意119,203,77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614%;反对16,1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35%;弃权269,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51%。关联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共计702,202,297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6,531,704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9369%;反对16,1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00%;弃权269,0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31%。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募集配套资金不构成对公司本次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的议案》

  同意119,203,77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614%;反对16,1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35%;弃权269,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51%。关联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共计702,202,297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6,531,704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9369%;反对16,1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00%;弃权269,000股,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31%。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天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华、王茁原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湖北天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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