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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0-09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0年9月23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6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非独立董事邵恒、王佶、赵骐及独立董事陈卫东、梁飞媛、王迁通过通讯表决方式与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苗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

  三、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0-100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更好地保证业务拓展,确保满足正常运作所需的资金需求,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拟为全资子公司浙江世纪华通车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车业”)向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额度的连带责任担保,并以公司浙(2016)绍兴市上虞区不动产权第0017102号、第0017100号不动产作为担保抵押物。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决议的形成和签署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信贷业务及担保事项涉及的相关协议均尚未签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世纪华通车业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45,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66号

  4、法定代表人:谢德源

  5、成立日期:2015年8月28日

  6、经营范围: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精密金属模具制造、加工、销售;金属冲压件、注塑件设计、生产、销售;塑料粒子批发;金属制品制造、加工、销售;进出口业务。

  7、与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8、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无

  9、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华通车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被担保人:浙江世纪华通车业有限公司

  担保人: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抵押物担保及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以上担保协议均尚未正式签署,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华通车业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公司为其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全资子公司更好地保证业务拓展,确保满足正常运作所需的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412,500万元,担保余额为402,466.9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获批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442,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486,875.46万元的17.79%。其中,公司为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40,000万元;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5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不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为0。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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